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易日盛: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双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管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601,906,774.11                2,117,168,283.32                         22.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71,672,053.48                     953,233,385.97                       -8.5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21,925,098.23                     40.02%         1,851,507,842.52                28.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426,688.00                   368.99%           14,984,132.10               157.5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1,309,570.78                   377.51%           15,925,173.10               156.5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02,200,280.07                 94.3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378.42%                     0.06              141.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378.42%                     0.06              141.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3%                    4.58%                     0.02%                4.49%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1,281.4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976,652.32 主要是挖潜改造资金补助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68,091.54 主要是诉讼赔款
减:所得税影响额                                                                 -281,207.6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9,528.01
合计                                                                             -941,041.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774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东易天正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63.74%        161,798,714       161,798,714
资有限公司
李雪虹            境内自然人             2.77%          7,019,314
杨劲              境内自然人             2.43%          6,160,000         6,160,000
陈辉              境内自然人             2.43%          6,160,000         6,160,000
李永红            境内自然人             1.42%          3,600,000         6,160,000
长江证券-工商
银行-长江证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2%          2,589,300
昆仑 1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嘉实资管-浦发
银行-嘉实资本
-浦发青岛-浦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8%          2,228,699
银嘉实蓝海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中央汇金资产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3%          2,107,1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中信信
托锐进 43 期高毅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5%          1,646,680
庆瑞投资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深圳市和泰成长
创业投资有限责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3%          1,600,000
任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种类       数量
李雪虹                                                                  7,019,314
长江证券-工商银行-长江证券
                                                                        2,589,300
昆仑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资管-浦发银行-嘉实资本
-浦发青岛-浦银嘉实蓝海 1 号资                                         2,228,699
产管理计划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07,1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
托锐进 43 期高毅庆瑞投资集合资                                          1,646,680
金信托计划
银河金汇证券资管-民生银行-
                                                                        1,316,100
银河嘉汇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                                            1,127,379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民生银行-
                                                                          800,600
天鑫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银河金汇证券资管-平安银行-
                                                                          665,250
银河嘉汇 2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张敏喆                                                                    66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股东陈辉先生与股东杨劲女士为夫妻关系,两人各持有东易天正 50%股份,为一致行动
说明                              人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股东李雪虹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019,314 股。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下降67.14%,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对外股权投资所致;
2. 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上升34.94%,主要是公装业务增长所致;
3. 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上升54.67%,主要是预付材料款及房租增加所致:
4.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上升84.14%,主要是支付的押金、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5.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上升264.30%,主要是未到期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上升48.89%,主要是对外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7.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上升559.79%,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8. 开发支出:期末较期初上升65.39%,主要是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9.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上升63.50%,主要是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事项增加所致;
10. 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下降100%,主要是归还借款所致;
11. 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上升36.33%,主要是应付劳务款及材料款增加所致;
12. 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上升66.63%,主要是本期业务量增加所致;
13. 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上升49.98%,主要是应付未付投资款增加所致;
14. 预计负债:期末较期初上升367.44%,主要是未决诉讼增加所致;
15. 财务费用:期末较期初上升78.92%,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下降所致;
16.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1.37%,主要是银行理财产品利息减少所致;
17.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109.85%,主要是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8.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1766.62%,主要是预计负债相关事项变动所致;
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72.03%,主要是代收辅材款增加所致;
20. 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35.24%,主要是支付所得税、增值税加所致;
21.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65.64%,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本期到期收回减少所致;
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74.87%,主要是本期家居建材创意中心建
    设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23.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4.05%,主要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4.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1160.17%,主要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收到款项所致;
2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40.34%,主要是本部分红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东易日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临时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公司72名激励对象授予417.71万股限制性股票,该草案已于2016
年7月18日授予完成。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
                                                   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2014 年 2 严格
                       公司实际控制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     2013 年 12 月 月 19 日   遵守
                       人陈辉、杨劲夫
                                                   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     07 日        -2017 年 2 该承
                       妇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实                月 19 日    诺
                                                   际控制人个人直接持有的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时所作承诺
                                                   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2014 年 2 严格
                                                   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
                       控股股东东易                                               2013 年 12 月 月 19 日   遵守
                                                   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天正                                                       07 日        -2017 年 2 该承
                                                   无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六个月
                                                                                               月 19 日    诺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六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2014 年 2 严格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2013 年 12 月 月 19 日     遵守
和泰投资
                 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07 日          -2017 年 2 该承
                 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月 19 日    诺
自然人股东除
陈辉、杨劲夫妇
外,包括徐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2014 年 2 严格
安、张平、孙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2013 年 12 月 月 19 日     遵守
龙、李永红、杨
                 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07 日          -2017 年 2 该承
增福、郑顺利、
                 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月 19 日    诺
李双侠、刘勇、
孙大伟等 60
位自然人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徐建安、张平、孙海龙、李双侠、
                 刘勇、孙大伟、王云承诺如下: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
公司董事、高级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管理人员,徐建                                               2014 年 2 严格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
安、张平、孙海                                  2013 年 12 月 月 19 日   遵守
                 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龙、李双侠、刘                                  07 日        -2017 年 2 该承
                 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所持
勇、孙大伟、王                                               月 19 日    诺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云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六个月;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
                 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
                                                             2014 年 2 严格
公司监事,李永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2013 年 12 月 月 19 日   遵守
红、杨增福、郑   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07 日        -2017 年 2 该承
顺利             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
                                                             月 19 日    诺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
                 件: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
                 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
                 定期报告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
                 于两个交易日内作提示公告,七
                 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价稳定措施,
                 按公告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本公
                 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时,公司将推出以下股
                 价稳定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①、公司将以 2,000 万元自有资
                 金回购公司股份; ②、公司控
东易日盛、公司                                                   2014 年 2 严格
                 股股东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
实际控制人、控                                   2013 年 12 月 月 19 日     遵守
                 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辉、杨劲夫
股股东、董事、                                07 日              -2017 年 2 该承
                 妇将以 2,000 万元(三方合计)
高级管理人员                                                     月 19 日   诺
                 增持公司股票; ③、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分别各自以
                 上一年度年薪的 20%资金增持
                 公司股票; ④、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限
                 半年。 公司将严格按照交易所
                 和证监会要求实施上述措施,将
                 根据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引要
                 求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控股股
                 东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
                 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时应提前告知公司具体实施方
                 案以便公告。
                 1、公司的相关承诺:(1)启动股
                 份回购措施的程序当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严格
东易日盛和控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
                                                 2013 年 12 月              遵守
股股东东易天     合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长期有效
                                                 07 日                      该承
正               的,公司应该在得知该事实的次
                                                                            诺
                 一交易日公告,并将依法回购公
                 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在公告后的
                 七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
                 案并公告,按证监会、交易所的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2)回购价格:公司以要约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低于公
                   告回购报告书前三十个交易日
                   股票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2、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如果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东易天正将同
                   意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并且东易天正将
                   购回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东
                   易天正以要约方式购回其已转
                   让的原限售股份的,购回价格不
                   低于公告相关文件前三十个交
                   易日股票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
                   均值。
                   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
控股股东东易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严格
天正、实际控制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2013 年 12 月              遵守
人陈辉、杨劲夫     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长期有效
                                                  24 日                      该承
妇、董事、监事、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诺
高级管理人员       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
                   期限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其因未                    2014 年 2 严格
                   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 2013 年 12 月 月 19 日       遵守
东易天正
                   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 07 日             -2019 年 2 该承
                   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月 19 日   诺
                   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     为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严格
                                                  2013 年 12 月
控制人、董事、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长期有效   遵守
                                                  24 日
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严格履行公开承诺事项,                              该承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理人员   发行人制定了以下承诺履行约                          诺
         束措施: (1)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履行公开
         承诺事项,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
         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
         公告相关情况。上述事实确认的
         时间指下述时间的较早者(以下
         同): ①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
         机构认定时; ②保荐机构认定
         时; ③独立董事认定时; ④监
         事会认定时; ⑤公司关键管理
         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时。 (2)
         公司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
         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
         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
         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
         资者道歉。 (3)若公司控股股
         东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应
         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
         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
         释并向投资者道歉。在当年公司
         向股东分红时,控股股东自愿将
         其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
         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
         已经完成,控股股东自愿将下一
         年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
         履行承诺的保证。 (4)公司控
         股股东若在股份锁定期届满之
         前,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在遵
         守原有的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
         下,公司控股股东自愿将锁定期
         限延长至承诺得到重新履行时。
         (5)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不
         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
         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
         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
         司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
         效薪酬、降薪、降职、停职、撤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职等处罚措施。 (6)上市公司
                 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履
                 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
                 及改正情况。 (7)对于公司未
                 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也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
                 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股价稳定预案已作出的相应承
                 诺要求。 (8)如果公司、公司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受
                 到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或受相
                 关处罚;公司将积极协助和配合
                 监管机构的调查,或协助执行相
                 关处罚。
                 在其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
                 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
控股股东东易     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                                严格
                                                                承诺人为公
天正、公司实际   何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     2011 年 02 月                遵守
                                                                司控股股东
控制人陈辉、杨   业务或活动;并保证该承诺在股 18 日                          该承
                                                                期间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