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收到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19年8月6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公司监事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4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期解锁手续。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