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易日盛”、“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对东易日盛2020年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2号文”核准,2014年2月18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10,1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00元,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4,120,476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529,99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0,348,355.76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2月15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0173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022,417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98元,公司于2017年12月完成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9,607,685股,并于12月19日收到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9,999,971.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24,010,363.61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21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
0236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与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连锁设计馆项目,“速美”家居装饰连锁设计馆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034.84万元。其中“东易日盛”家居装饰连锁设计馆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0,073.07万元,“速美”家居装饰连锁设计馆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448.34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5,513.43万元。2015年8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东易日盛”家居装饰连锁设计馆项目实施地点及金额和“速美”家居装饰连锁设计馆项目实施地点及金额;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山西东易园51%股权收购项目、南通东易51%股权收购项目和购买易日升金融股权及增资项目。
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东易日盛”家居装饰连锁设计馆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购买“集艾设计”部分股权项目。
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购买易日升金融股权及增资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购买集艾室内设计(上海)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
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购买易日升金融股权及增资项目”,将原投入“购买易日升金融股权及增资项目”的募集资金8,000.04万元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后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集艾设计部分股权项目”及新项目“创域股权收购项目”,其中:增加“购买集艾设计部分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额度为4,900万元、“创域股权收购项目”的
募集资金额度为3,100.04万元。公司于2017年8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86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07,6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9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01.04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数字化家装体验系统建设项目”及“家装行业供需链智能物流仓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其中“数字化家装体验系统建设项目”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100.00万元,“家装行业供需链智能物流仓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8,301.04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9,980.66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额 | 使用金额 | 截至2019年12月26日账户余额 |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连锁设计馆项目 | 10,324.20 | 10,324.20 | 0.00 |
“速美”家居装饰连锁设计馆项目 | 2,569.28 | 2,569.28 | 0.0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546.35 | 5,546.35 | 0.00 |
山西东易园 51%股权收购项目 | 1,530.04 | 1,530.04 | 0.00 |
南通东易 51%股权收购项目 | 693.62 | 693.62 | 0.00 |
购买集艾设计部分股权项目 | 25,395.81 | 25,064.84 | 330.97 |
创域股权收购项目 | 3,161.45 | 2,805.06 | 356.39 |
数字化家装体验系统建设项目 | 4,301.03 | 373.18 | 3,927.85 |
供需链智能物流仓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19,121.62 | 3,756.17 | 15,365.45 |
合计 | 72,643.40 | 52,662.74 | 19,980.66 |
注:项目总额包含利息收入,使用金额包含手续费。
三、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2020年度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灵活配置闲置募集资金,合理选择流动性、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或中长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风险投资的规定。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灵活配置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东易日盛关于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作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东易日盛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事项表示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建华 王水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