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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桥支行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更换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进行专项存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10,1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00元,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4,120,476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529,99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0,348,355.76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2月1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01730001号”《验资报告》。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86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07,6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98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999,971.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010,363.61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2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0236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1、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资金余额
交通银行北京东大桥支行1100606650188000007633,309,712.24
招商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7559209250109093,563,924.65
江苏银行北京德胜支行32210188000058239153,654,557.57
江苏银行北京德胜支行3221018800005832139,278,504.5

2、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2014年3月1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德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桥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9月1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月1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拟变更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

本次公司拟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桥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的存储银行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并注销原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变更完毕后,公司将尽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保荐机构共同就新设立的专户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及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核查意见。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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