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各位监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2020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