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收到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20年12月21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2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房产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