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60
2015 年 10 月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时沈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郁海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月丽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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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43,210,283.02 584,832,364.57 9.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76,725,734.17 526,777,958.74 9.4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2,711,532.14 14.86% 273,575,976.37 8.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725,533.03 -3.38% 75,747,775.43 5.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6,233,203.88 -1.94% 68,658,470.29 0.04%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67,324,803.58 -7.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5.88% 0.92 4.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5.88% 0.92 4.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3% -0.79% 13.69% -1.8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0,785.56 汽车、机器设备处置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582,869.46 政府补助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403,315.06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3,388.91 个税全员申报补助、水利基金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51,053.85
合计 7,089,305.1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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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332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时沈祥 境内自然人 37.49% 30,951,500 30,913,625
骆莲琴 境内自然人 30.20% 24,932,938 24,932,938
嘉兴市友邦电器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7.10% 5,867,062 5,867,062
限公司
梁晓雲 境内自然人 0.91% 896,73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投连 其他 0.84% 697,164
-个险投连
梁日文 境内自然人 0.80% 638,2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摩根士丹
利华鑫多因子精选 其他 0.38% 315,280
策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冯玉平 境内自然人 0.36% 300,700
宁波熔岩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熔岩海岭 其他 0.31% 257,200
基金
刘刚 境内自然人 0.30% 249,3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梁晓雲 896,730 人民币普通股 896,73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
697,164 人民币普通股 697,164
连-个险投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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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日文 638,230 人民币普通股 638,2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
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 315,280 人民币普通股 315,280
券投资基金
冯玉平 300,7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700
宁波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熔岩海
257,200 人民币普通股 257,200
岭基金
刘刚 249,300 人民币普通股 249,3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0,3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300
徐伟忠 211,604 人民币普通股 211,604
刘勇 198,240 人民币普通股 198,240
时沈祥、骆莲琴为配偶关系,骆莲琴持有嘉兴市友邦电器有限公司 5%股权并担任法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定代表人。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明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梁晓雲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896,730 股,梁日文通过信用交易担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38,23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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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较期初增减% 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系为开拓重点市场及公装项目,经总经理批
应收账款 283.09%
9,552,925.36 2,493,681.28 准增加了赊销额度所致
主要原因系增加产品备货所需原材料采购预付款增
预付款项 96.43%
14,035,459.14 7,145,162.20 加所致
主要原因系月底销售订单增加,相应增加产品备货所
存货 38.53%
30,391,849.14 21,938,997.16 致
主要原因系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其他流动资产 -46.67%
40,000,000.00 75,000,000.00 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主要原因系公司友邦百步工业园建设工程投入增加
在建工程 267.06%
3,091,369.15 842,188.68 所致
主要原因系月底订单数量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735.57%
13,993,735.24 1,674,760.54
主要原因系2015年初支付完成2014年末计提的员工
应付职工薪酬 -54.27%
2,811,408.27 6,147,946.27 年终奖所致
主要原因系公司2015年企业所得税预缴数大于计提
3,532,902.96 12,086,764.30 数所致(公司在2015年需进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
定,根据相关规定在认定期间需按25%缴纳企业所得
应交税费 -70.77%
税,截止到9月30日,认定工作已经通过地方认定工
作办公室和专家审查,并完成了公示,目前正在备案
阶段)
主要原因系递延收益分期确认逐月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75.00%
37,389.83 149,559.29
实收资本(或 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半年完成了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60.00%
股本) 82,560,000.00 51,600,000.00 东每10股转增6股的利润分配方案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同比增减 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 8.42%
273,575,976.37 252,326,270.06
营业成本 12.94%
137,601,218.58 121,838,1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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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金及附 4.79%
加 2,414,871.54 2,304,560.69
销售费用 17.69%
26,874,146.18 22,835,184.33
管理费用 15.56%
33,642,663.90 29,113,800.92
财务费用 81.18% 财务费用为负数,主要原因是公司没有有息负债,公司
-6,946,562.30 -3,834,120.50 银行存款增加,导致利息收入较上年增长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423.97% 主要原因系公司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05,664.97 39,251.28
投资收益 4344.19% 主要原因系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
2,403,315.06 54,077.63 品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65.14% 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的各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042,585.83 3,659,121.96
营业外支出 -53.24% 主要原因系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所致
105,541.90 225,732.40
所得税费用 3.45%
12,376,557.06 11,964,265.01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67324803.58 72,955,980.11 -7.72%
额
投资活动产生 主要原因系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的现金流量净 28164532.1 -72,302,091.12 138.95% 品到期收回所致
额
筹资活动产生 主要原因系本期没有筹资活动发生,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25849686.38 143,890,939.45 -117.96% 10股派现金红利5元所致
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 / / /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实际控制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愿意促使本 2011 年 03 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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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时所作承诺 时沈祥、骆莲 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来不直接或通过其 月 10 日 日,承诺人遵
琴 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 守了上述承
业竞争的经营活动。2、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 诺
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
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
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
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
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
术人员。3、未来如有在股份公司经营范围内相
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将介绍给股份公司;
对股份公司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
本人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股份公
司相同或相似;4、如未来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拟
进行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本人
将行使否决权,避免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
不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股份公司
的利益。5、本人在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期间及时
沈祥担任股份公司董事长、骆莲琴担任股份公
司董事期间及辞去在股份公司各自职务后六个
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6、本人愿意承担
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
损失。
代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如果因友邦电器派
生分立及友邦有限吸收合并海盐汉坊而导致本
截至公告之
公司被相关权利人要求承担派生分立、吸收合
时沈祥、骆莲 2011 年 03 日,承诺人遵
并过程中的或有负债,则时沈祥、骆莲琴无偿 长期有效
琴 月 10 日 守了上述承
代本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务金
诺
额、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本公司无需支付
任何费用。
承担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如有
截至公告之
关社保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本
时沈祥、骆莲 2011 年 03 日,承诺人遵
公司补缴首次公开发行前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长期有效
琴 月 10 日 守了上述承
或住房公积金费用,则时沈祥、骆莲琴代本公
诺
司补缴。
1、实际控制人时沈祥、骆莲琴承诺:自本公司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截至公告之
时沈祥、骆莲 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2014 年 01 2014.1.28-2 日,承诺人遵
琴;友邦电器 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友邦电器承诺:月 28 日 017.1.27 守了上述承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 诺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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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时沈祥、骆莲 截至公告之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琴、王吴良、 2014 年 01 日,承诺人遵
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离 长期有效
吴伟江、林圣 月 28 日 守了上述承
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全 诺
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代为承担披露同行相关信息及专利许可协议相
应责任的承诺:如本公司因披露同行信息、引
用同行数据、披露公司与同行签订的专利许可 截至公告之
时沈祥、骆莲 协议的相关内容而导致本公司与同行产生纠纷 2012 年 05 日,承诺人遵
长期有效
琴 或或有负债,并被司法、仲裁等有权部门要求 月 15 日 守了上述承
承担相应责任的,时沈祥、骆莲琴将无偿代本 诺
公司支付相关费用,本公司无需为此支付任何
费用。
回购或购回本次发行股份的承诺:本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时沈祥、骆莲琴、友邦
截至公告之
本公司、时沈 电器将购回其在本次发行中发售的股份。回购
2014 年 01 日,承诺人遵
祥、骆莲琴及 (或购回)股票的价格为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 长期有效
月 28 日 守了上述承
友邦电器 (如公司期间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诺
派息等情况,则回购或购回价格随之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公司及
公司股东将在相关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
权部门认定后 30 日内启动回购或购回股份的
措施。
本公司及本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截至公告之
公司实际控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2014 年 01 日,承诺人遵
制人、董事、 长期有效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月 28 日 守了上述承
监事、高级管
损失。 诺
理人员
截至公告之
减持股份前进行公告的承诺:在其持有本公司
时沈祥、骆莲 2014 年 01 日,承诺人遵
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将在减持 长期有效
琴、友邦电器 月 28 日 守了上述承
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诺
时沈祥、骆莲 实际控制人时沈祥、骆莲琴作出《关于减少和 截至公告之
琴;独立董事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人承诺减 2011 年 03 日,承诺人遵
长期有效
陈三联、郝玉 少和规范与股份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本人 月 10 日 守了上述承
贵、梁陈勇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股份公司不可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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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
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份公司《关联交
易公允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
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平合理交易。涉及到
本人的关联交易,本人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中回避表决,不利用本人在股份公司中的
地位,为本人在与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
正当利益。” 独立董事陈三联、郝玉贵、梁
陈勇作出《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A、
为保持独立性,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不与股
份公司发生关联交易;B、在担任股份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及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六个月内,
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C、愿意承担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