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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金轮: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9点1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表决独立董事人数的100%。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除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040万元,占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0.80%。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0%。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表决独立董事人数的100%。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表决独立董事人数的100%。

公司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条款合理,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和资金管理平台,可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双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业务合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保障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表决独立董事人数的100%。

经审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未发现财务公司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诈骗、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现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未发现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

度的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内控体系健全,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综上,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表决独立董事人数的100%。

公司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同时为满足客户锁定原材料价格与售价对锁的要求。公司已制定《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伍争荣 董 望 阮 超

2024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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