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039
2015 年 04 月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白勇斌 董事 出国出差 邱九辉
公司负责人陆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海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邢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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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7,514,695.83 92,994,029.60 -5.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784,852.92 4,543,524.06 9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894,825.45 4,329,577.04 105.4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963,860.05 -10,982,971.32 -73.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4 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4 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7% 0.96% 0.6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46,003,536.96 738,020,091.19 1.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64,629,732.05 555,844,879.14 1.5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18,999.9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5,63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6,657.51
合计 -109,972.5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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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44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蓝海投资江苏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17% 63,256,546 63,256,546 质押 16,497,463
限公司
安富国际(香港)
境外法人 18.72% 25,101,804 25,101,804
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东磁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1% 3,774,567 3,774,567
理有限公司
上海力鼎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1% 3,365,502 3,365,502
理有限公司
海门金源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6% 1,955,000 1,955,000
限公司
上海金安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1% 1,896,581 1,896,581
理有限公司
海口力向实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 1,342,035
限公司
何立新 境内自然人 0.60% 800,000
上海聚慧投资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3% 575,000 575,000
展有限公司
上海攀成德企业
管理顾问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3% 575,000 575,000
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东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774,567 人民币普通股 3,774,567
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65,502 人民币普通股 3,365,502
海门金源投资有限公司 1,95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55,000
上海金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96,581 人民币普通股 1,896,581
海口力向实业有限公司 1,342,035 人民币普通股 1,342,035
何立新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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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攀成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
5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575,000
司
上海聚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575,000
陈就浦 369,268 人民币普通股 369,268
林桂英 307,200 人民币普通股 307,200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蓝海投资江苏有限公司和股东安富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属于同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实际控制人(陆挺)控制,股东上海东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说明 属于同一控制人(伍朝阳)控制,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
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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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报表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比率 说明
(或本期金额) (或上期金额)
应收账款 139,116,066.93 97,432,390.79 41,683,676.14 42.78% 1
预付款项 19,287,789.96 13,813,311.01 5,474,478.95 39.63% 2
应收利息 277,395.43 106,833.62 170,561.81 159.65% 3
应付账款 19,457,251.49 13,992,431.33 5,464,820.16 39.06% 4
预收款项 6,369,753.17 2,220,364.58 4,149,388.59 186.88% 5
应付职工薪酬 12,198,193.59 20,312,138.56 -8,113,944.97 -39.95% 6
应交税费 6,189,206.40 12,316,783.55 -6,127,577.15 -49.75% 7
其他应付款 3,523,152.77 978,193.18 2,544,959.59 260.17% 8
财务费用 641,420.38 2,828,969.51 -2,187,549.13 -77.33% 9
资产减值损失 2,732,192.43 1,971,724.22 760,468.21 38.57% 10
营业利润 11,057,780.10 4,757,977.54 6,299,802.56 132.41% 11
营业外收入 120,069.96 289,000.00 -168,930.04 -58.45% 12
营业外支出 266,700.00 3,737.31 262,962.69 7036.15% 13
利润总额 10,911,150.06 5,043,240.23 5,867,909.83 116.35% 14
所得税费用 2,113,903.89 494,868.45 1,619,035.44 327.16% 15
净利润 8,797,246.17 4,548,371.78 4,248,874.39 93.42% 1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784,852.92 4,543,524.06 4,241,328.86 93.35% 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63,860.05 -10,982,971.32 8,019,111.27 -73.01% 1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87,764.88 6,544,726.54 -3,156,961.66 -48.24% 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87,764.88 -6,541,293.85 3,153,528.97 -48.21% 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272,366.83 227,126,895.41 -122,854,528.58 -54.09% 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012,173.01 148,888,933.51 -43,876,760.50 -29.47% 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9,806.18 78,237,961.90 -78,977,768.08 -100.95% 23
上述主要会计报表科目变动原因的说明:
1、主要受客户付款习惯的影响,一季度收款小于销售额所致;
2、主要线材预付款增加所致;
3、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计提利息时间加长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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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为供应商付款账期加长所致;
5、主要为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6、主要为 2014 年末计提年终奖在 2015 年 1 月份发放所致;
7、主要为 2014 年母公司固定资产销售给子公司应交增值税在 2015 年交纳所致;
8、主要为并购项目等费用尚未支付所致;
9、主要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及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0、主要为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11、主要为期间费用减少所致;
12、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3、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14、主要为期间费用减少所致;
15、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6、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7、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8、主要为期间费用减少,使经营性支出减少所致;
19、投资支出减少所致;
20、投资支出减少所致;
21、主要是 2014 年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2、偿还借款减少所致;
23、公司上市及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 / / /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 / / /
承诺
自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蓝海投资江苏 截至公告之
首次公开发行或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2014 年 1 月 28
有限公司、安富 2014 年 01 日,承诺人遵
再融资时所作承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轮科创 日-2017 年 1 月
国际(香港)投资 月 28 日 守了上述承
诺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金轮股份回购其 28 日
有限公司 诺
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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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流通和转让。所持金轮股份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金轮股份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
持金轮股份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公司作为金轮股份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
与或进行与金轮股份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
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将充分尊重金轮股 截至公告之
蓝海投资江苏 份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保 2014 年 01 日,承诺人遵
长期
有限公司 证金轮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将善意履 月 28 日 守了上述承
行作为金轮股份主要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大 诺
股东地位,促使金轮股份的股东大会或董事
会做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
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公司同意给
予金轮股份赔偿。
本公司作为金轮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
进行与金轮股份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
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将充分尊重金轮股份的 截至公告之
安富国际(香港) 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保证金 2014 年 01 日,承诺人遵
长期
投资有限公司 轮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将善意履行作 月 28 日 守了上述承
为金轮股份主要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大股东 诺
地位,促使金轮股份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
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违反
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公司同意给予金
轮股份赔偿。
所持金轮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金轮股份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
蓝海投资江苏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2014 年 1 月 28
有限公司、安富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金轮股份的 2014 年 01 已按照要求
日-2014 年 7 月
国际(香港)投资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金轮 月 28 日 履行完毕
28 日
有限公司 股份上市后至上述期间,金轮股份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
应调整。)
金轮科创股份 若本公司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2014 年 01 截至公告之
长期
有限公司 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月 28 日 日,尚未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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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 承诺触发条
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 件。
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
议,通过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所有新股的具体
方案的议案,并进行公告。本公司将以不低
于发行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在本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间,本公司发生
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
作相应调整。)
若金轮股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金轮股份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
蓝海投资江苏 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 截至公告之
有限公司、安富 作出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依法 2014 年 01 日,尚未出现
长期
国际(香港)投资 提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具体方案, 月 28 日 承诺触发条
有限公司 并进行公告。本公司将以不低于发行价格购 件。
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在金轮股份上市后
至上述期间,金轮股份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
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金轮科创股份
有限公司、蓝海 截至公告之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投资江苏有限 2014 年 01 日,尚未出现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长期
公司、安富国际 月 28 日 承诺触发条
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香港)投资有限 件。
公司
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公告之
2014 年 1 月 28
蓝海投资江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 2014 年 01 日,尚未出现
日-2017 年 1 月
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预案》,包括按照该预案 月 28 日 承诺触发条
28 日
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件。
在金轮科创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
蓝海投资江苏 内,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 截至公告之
2014 年 1 月 28
有限公司、安富 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时,且在符 2014 年 01 日,尚未出现
日-2017 年 1 月
国际(香港)投资 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 月 28 日 承诺触发条
28 日
有限公司 下,本公司承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 件。
的预案投赞成票。
蓝海投资江苏 在金轮股份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 截至公告之
2014 年 1 月 28
有限公司、安富 的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承诺,股份锁定 2014 年 01 日,尚未出现
日-2019 年 1 月
国际(香港)投资 期满后,上市后第 4 年减持股份不超过金轮 月 28 日 承诺触发条
28 日
有限公司 股份总股本的 5%,上市后第 4 年和第 5 年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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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金轮股份总股本的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金轮股
份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果未来减持金轮股份的股票,若预计未来
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金轮股份
总股本 1%,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本公司将严
格履行其上市前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并自愿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若违反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承诺,则减持所
获资金应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以做稳定
股价措施等所用,同时本公司所持金轮科创
蓝海投资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将自减持之日起自动锁定 截至公告之
有限公司、安富 12 个月;若本公司未能履行其他相关承诺, 2014 年 01 日,尚未出现
长期
国际(香港)投资 自违约之日后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由金轮 月 28 日 承诺触发条
有限公司 股份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 件。
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
带来的损失,直至本公司履行承诺或弥补完
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同时,在此
期间,本公司不直接或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上市公司董事会可申请锁定本公司所持
上市公司股份。
若金轮股份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存在差异致 截至公告之
蓝海投资江苏 使金轮股份及其子公司遭受损失或有权机关 2014 年 01 日,尚未出现
长期
有限公司 处罚,本公司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承担 月 28 日 承诺触发条
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件。
其他对公司中小
/ / / /
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
是
行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0.00% 至 60.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821 至 2,649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