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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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蒋小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冷姝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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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7,177,771.64 168,323,334.94 17.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528,261.68 12,046,401.80 -45.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287,244.10 11,806,219.92 -46.7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512,833.20 21,324,990.49 -130.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50 0.129 -72.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50 0.129 -72.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 1.92% -0.9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026,283,138.72 982,052,217.28 4.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50,769,461.70 644,241,200.02 1.0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85,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49.9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2,532.52
合计 241,017.5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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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542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田畴 境内自然人 37.37% 69,762,765 69,762,765 质押 67,600,000
蒋小荣 境内自然人 23.50% 43,879,770 43,879,770 质押 43,870,000
蒋光勇 境内自然人 6.43% 12,000,000 12,000,000 质押 10,000,000
江门市向日葵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9% 5,400,000 5,400,000
资有限公司
上海星杉梧桐投
资发展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9% 2,400,000
限合伙)
中央汇金资产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9% 1,468,7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信量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3% 1,357,230
化先锋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林新 境内自然人 0.70% 1,311,912
孙玉兴 境内自然人 0.70% 1,307,999
海通期货有限公
司-海通期货-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5% 1,021,462
安盈中钰 11 号资
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星杉梧桐投资发展中心(有限
2,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0,000
合伙)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68,7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8,7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
1,357,230 人民币普通股 1,357,230
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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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新 1,311,912 人民币普通股 1,311,912
孙玉兴 1,307,999 人民币普通股 1,307,999
海通期货有限公司-海通期货-
1,021,462 人民币普通股 1,021,462
安盈中钰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建投基金-广发银行-中信
9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60,000
建投-玉信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安盈玉信 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8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20,000
托计划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雨 23 号集合资金信托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安盈中钰 1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756,810 人民币普通股 756,810
信托计划
1、田畴与蒋小荣是夫妻关系;
2、蒋小荣与蒋光勇是兄妹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3、田畴是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说明
4、此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特别说明:田畴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已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详细权益变动报告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金莱特:详细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6-008)。相关过户手
续尚未完成,仍在进行中。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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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4894万元,增幅为35.62%,主要原因系本季度销售量提高、销售收入增加
所致;
(2)预付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674万元,增幅为571.8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末采购量的提升,部分资
源性材料需预付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1194万元,减幅为30.31%,主要原因系深圳供应链子公司收回代垫货款
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354万元,增幅为60%,主要原因系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得税税率由25%调整到15%而导致的留抵所得税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3575万元,增幅为37.1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增长,采购量的
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605万元,增幅为172.4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末订单增长,预收款增加所
致;
(7)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228万元,增幅为42.5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末订单增长,人工成
本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608万元,减幅为70.30%,主要原因系深圳市供应链子公司本报告期支
付代垫货款所致;
(9)长期借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1233万元,减幅为10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取得银行三年期的贷款所致;
2、利润表
(1)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885万元,增幅17.14%,主要原因系订单量及产能同步增长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4万元,增幅128.76%,主要原因系公司免抵额提高所致;
(3)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97万元,增幅267.1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人民币升值,汇兑损益增加所
致;
(4)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6万元,增幅39.7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投资的金信小额贷款公司较上
年同期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5)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7万元,减幅52.6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利润的减少,所得税相应减
少所致;
(6)净利润: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55万元,减幅52.66%,主要原因系为扩大市场份额,增加订单量,本报告期
与上年同期相比,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而同时折旧、人工等费用呈上涨,导致产品毛利下降及各子公司投资初期费用增
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10万元,增幅1965.5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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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公司业务经营,代收代付货款所致;
(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08万元,增幅32.08%,主要原因系销售收入增加,
原材料采购量上升所致;
(3)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系上个报告期内公司有购买保
本理财产品所致;
(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50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回供应
链借款所致;
(5)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系上个报告期内公司有购买保本理财
产品所致;
(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137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订单增加,需要的
流动资金增加所致;
(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1万元,增幅493.0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
期借款增加,支付贷款利息相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田畴先生因
于 2015 年 11
自 2015 年 8 月 24 日至 2015 年 9 月 29 日期间增持的 月 10 日去世,
股份限售 2014 年 01 月
田畴 5,642,535 股公司股票,承诺自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日 1年 此承诺由相
承诺 29 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 关股份继承
首次公开发行
人按继承比
或再融资时所
例继续履行
作承诺
广东金 \"《招股说明书及摘要无虚假陈述承诺》 本公司承
莱特电 诺: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
2014 年 01 月
器股份 其他承诺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长期 正在履行
29 日
有限公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
司 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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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因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相
关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其中具体
的回购方案如下:1、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
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
议,通过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同时发出召开相关股
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并进行公告;2、公司董事会对
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
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
成票;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
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
成票;4、回购数量: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5、
回购价格:不低于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
行价格(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其中:
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相关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江门市
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
向日葵 股份限售 2014 年 01 月
月锁定期满之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 长期 正在履行
投资有 承诺 29 日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限公司
田畴先生因
田畴;蒋 于 2015 年 11
小荣;蒋 月 10 日去世,
光勇;江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此承诺由相
股份限售 2014 年 01 月
门市向 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3年 关股份继承
承诺 29 日
日葵投 部分股份。 人按继承比
资有限 例继续履行。
公司 其他人员正
常履行中。
上海星 蔡婉婷、刘
杉梧桐 健、上海星杉
投资发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梧桐投资发
股份限售 2014 年 01 月
展中心 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1年 展中心(有限
承诺 29 日
(有限 分股份。 合伙)股份锁
合伙); 定期满,承诺
刘健;蔡 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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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婷
田畴先生因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田畴;蒋 于 2015 年 11
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小荣;蒋 月 10 日去世,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光勇;江 此承诺由相
股份减持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2014 年 01 月
门市向 5年 关股份继承
承诺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 29 日
日葵投 人按继承比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项承诺。(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
资有限 例继续履行。
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
公司 其他人员正
将作相应调整。)
常履行中。
\"本人作为持有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莱特”、“公司”)72.86%股份的控股股东,并
通过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日葵
投资”,本人持有其 94.12%出资额)间接持有金莱特
3.86%股份,对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持股意向及减持
意向做出如下承诺:一、持有股份的意向作为金莱特
控股股东,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
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作为公司的创始人,
本人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
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
人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金莱特的股份。二、减持股份
的计划本人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部分金莱特股份,本人承诺所持股份的
减持计划如下:(一)减持满足的条件自金莱特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就减持股份发布
提示性公告之日,本人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
股份减持 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且在发布减持股份 2014 年 01 月
蒋小荣 5年 正在履行
承诺 提示性公告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9 日
高于发行价,其中,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计算公式为: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二)减持数量锁定期满的两年
内,在满足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规定情形下,本人每年减
持金莱特股份的总数(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为
金莱特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 1%-3%。若减持当年金
莱特出现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则上
一年度末总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可供减持
数量不可累积计算,当年度未减持的数量不可累积至
下一年。(三)减持方式本人所持金莱特股份将通过
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减
持。若单次减持数量大于 100 万股(包括 1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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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若单次减持数量
小于 100 万股,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
进行减持。本人承诺不会刻意规避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连续 30 日内减持数量总和不得大于 100 万
股。(四)减持价格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金莱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
行价。金莱特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
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在满足前述
减持价格限制的前提下,若本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则减持价格按照大宗交易制度相关规定执
行;若本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
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计算公式为: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五)其他事项 1、本人所做
该等减持计划不对抗现行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对控股股东股份减持所做的相关规定。若未来监管部
门对控股股东股份减持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比本减持
计划更为严格,本人将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修改减
持计划。2、本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
对公司股票进行减持。3、本人将及时、充分履行股
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 3 个工作日将通过金
莱特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4、本人承诺未来将严格
按照本减持计划进行股份减持,若本人违反本减持计
划进行股份减持,减持收益将归金莱特所有,并承担
相应法律后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金莱特或投
资者带来的损失。5、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本人作为持有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莱特”、“公司”)8.57%股份的股东,对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做出如下承诺:
一、持有股份的意向未来在不违反《证券法》、交易
股份减持 所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背个人就股份锁定所作 2014 年 01 月
蒋光勇 5年 正在履行
承诺 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 29 日
状况和金莱特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有计划地就所持
股份进行减持。二、减持股份的计划本人计划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部分金莱特股份,本人
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一)减持满足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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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自金莱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人
就减持股份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本人能够及时有效
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且
在发布减持股份提示性公告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高于发行价,其中,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减持提示性公告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减持提示性公告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二)减持数量锁
定期满的两年内,本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减持 50
万股-100 万股金莱特股份。(三)减持方式本人所持
金莱特股份将主要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进
行减持。(四)减持价格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金莱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
票发行价。金莱特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五)
其他事项 1、本人所做该等减持计划不对抗现行证监
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控股股东股份减持所做的相
关规定。若未来监管部门对控股股东股份减持所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