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青岛办公室2号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晓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并表示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龙大肉食: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