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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肉食:关于终止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不会形成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不会形成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不会形成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青岛中和盛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盛杰”)51%股权转让给深圳硕海物流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硕海”);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后,公司向中和盛杰提供的60,500万元担保被动形成了对外担保,公司向中和盛杰提供的44,000万元借款被动形成了对外财务资助。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

二、终止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原因

为最大限度保障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降低本次交易的不确定性风险,秉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经慎重考量评估,拟终止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鉴于本次交易终止,且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生效,本事项将不会形成公司的对外担保和对外财务资助。本次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在妥善解决完对中和盛杰的对外担保义务及收回中和盛杰的借款后再择机继续推进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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