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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美食: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飞先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段飞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有关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期(2021年1月-2021年12月)内,公司共召开18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18次(现场或通讯表决),本人实际出席18次(现场或通讯表决),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021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因公务未能列席年内召开的股东大会。

(二)投票情况

公司在2021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21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所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时间事项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1月20日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3月28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0年度)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5月6日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7月12日关于预计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1年8月12日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8月25日关于实施四川三市生猪产业链项目商业机会中生猪屠宰和深加工项目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8月30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11月11日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1年11月23日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审计部年度工作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报酬情况进行了审议,为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建设提供意见或建议。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现场进行了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并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相关公司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709399146@qq.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本文无正文,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段飞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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