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
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
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
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亿元,并由公司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
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序号 授信银行名称 拟授信额度(亿元)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2 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3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2.6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
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序号 被担保人 担保额度(万元)
1 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12,000
2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3,000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山市台城长兴路 11 号(综合仓库)6 号楼一楼 R-61-8203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
注册资金:15,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15,000 万元人民币,比例 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
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保
健食品、环保设备、仪表仪器设备、检测检验仪器;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洗涤用品、消毒产品(不含危险
化学品)、护肤用品、日用百货、办公设备、文体用品、家具、包装材料、电线电
缆、食用农产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商品信息咨询;医药企业管理策划;物业出租、
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的搬运、装卸、运输、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
成立日期:2015 年 07 月 03 日
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特一海力的资产总额为 13,518.55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2,970.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548.39 万元,2017 年营业
收入为 32,880.1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5.33 万元。
担保期限:12 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
贷款利率:根据同期市场基准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2、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山市台城镇仁孝路 223 号
法定代表人:蔡侠
注册资金:10,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10,000 万元人民币,比例 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原料药、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第一类医疗
器械(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钠石灰[碱石灰]);药品及新材料技术
研究、开发及推广(不含生产);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成立日期:2005 年 06 月 24 日
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新宁制药的资产总额为 7,302.54 万元,负
债总额为 709.4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6,593.09 万元,2017 年营业收入
为 8,740.9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511.07 万元。
担保期限:12 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贷款利率:根据同期市场基准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内,授权
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各项法
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贷款利率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
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4.7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期限
在 2018 年 03 月 21 日至 2019 年 03 月 20 日期间,凡是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
上述银行发生的上述业务,本议案及涉及本议案的决议,皆产生效力。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
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对部分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