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7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1-6月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已经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该报告拟于2019年7月30日对外报出。同时,公司本报告期的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等作出了具体概述。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且考虑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根据公司近年来业绩变化、经营规模等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