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特一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9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北京 曹艳铭 李桂生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