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下午15:15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9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6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议案》
为了让投资者能更充分地投资决策,以获得更好的投资权益,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权利,同时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3个月内(即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2月28日),如“特一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特一转债”提前赎回的权利。届时,公司将以2023年2月28日后的首个交易日,作为下一满足赎回条件期间的起算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公司拟将2022年度审计机构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2月1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