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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044
    2015 年 10 月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英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锡燕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172,637,514.47                1,958,080,825.90                       1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73,266,867.99                1,030,083,917.37                        4.19%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05,743,796.73                     14.65%        2,371,139,603.91               -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806,912.79                     -70.66%         52,223,750.62               -44.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1,289,813.49                     -77.19%         46,949,458.87               -47.89%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2,161,096.01               -71.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77.78%                   0.35              -57.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77.78%                   0.35              -57.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9%                    -83.69%                 4.94%               -70.0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680.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916,099.9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54,197.3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87,540.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784.14
合计                                                                            5,274,291.7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88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53%      46,000,000        46,000,000 质押                 27,600,000
限公司
周应龙             境内自然人             6.72%      10,118,268        10,118,268 质押                  3,000,000
郭英杰             境内自然人             6.42%       9,680,000         9,680,000
马俊豪             境内自然人             6.40%       9,646,634         9,646,634
李玉昆             境内自然人             4.70%       7,083,590         7,083,590
郭琼雁             境内自然人             4.27%       6,427,994         6,427,994
郭裕春             境内自然人             2.65%       4,000,000         4,000,000
朴昌建             境内自然人             1.99%       3,000,000         3,000,000
解天骏             境内自然人             1.99%       3,000,000         3,000,000 质押                  2,500,000
郭兰伟             境内自然人             1.99%       3,000,000         3,000,000
君信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9%       3,000,000         3,0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915,500 人民币普通股          1,915,50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
                                                                         571,600 人民币普通股             571,600
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
                                                                         571,600 人民币普通股             571,6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
                                                                         571,600 人民币普通股             571,6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
                                                                         571,600 人民币普通股             571,6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
                                                                         571,600 人民币普通股             571,6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
                                                                         571,600 人民币普通股             571,6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
                                                                        571,600 人民币普通股          571,6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
                                                                        571,600 人民币普通股          571,6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
                                                                        571,600 人民币普通股          571,6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述股东中,深圳翠艺、郭英杰、郭琼雁、郭裕春为一致行动人。
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无                                无            无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1)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2)
                                     郭英杰;马俊豪;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 6 2014 年 11 月 04 日 2017-11-04   正常履行
                                     周应龙
                                                      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
                                                      (2015 年 5 月 3
                                                      日,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
                                                      日,以下同)收
                                                      盘价低于发行
                                                      价,其所持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个月;(3)上述
             股份锁定承诺
             期限届满后,在
             担任发行人董
             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直
             接和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不再担任
             上述职务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
             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同时,还
             承诺不因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
             如未履行上述
             承诺出售股票,
             应将该部分出
             售股票所取得
             的收益,上缴公
             司所有。
             (1)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
深圳市翠艺投 前已发行的股
                               2014 年 11 月 04 日 2017-11-04   正常履行
资有限公司   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 2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
                (2015 年 5 月 3
                日,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
                日,以下同)收
                盘价低于发行
                价,其所持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锁定期满的
                两年内,每年转
                让不超过发行
                上市之日其所
                持公司股份的
                10%,两年内累
                计转让不超过
                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额的 20%,
                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如
                遇除权除息事
郭英杰;深圳市
                项,价格做相应
翠艺投资有限                       2014 年 11 月 04 日 2019-11-04   正常履行
                调整。上述两年
公司
                期限届满后,其
                在减持发行人
                股份时,将按市
                价且不低于发
                行人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审计基
                准日后发生权
                益分派、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情况的,应做
                除权除息处理)
                的价格进行减
                持。将通过深圳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证券交易所竞
                价交易系统、大
                宗交易平台或
                深圳证券交易
                所允许的其他
                转让方式减持
                公司股票。在减
                持发行人股份
                时,将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发
                行人发出相关
                公告。
                在锁定期满的
                两年内,第一年
                转让不超过其
                发行上市之日
                所持公司股份
                的 25%,第二年
                转让不超过其
                当时持有公司
                股份的 25%,转
                让价格不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
                的发行价(如遇
                除权除息事项,
                价格做相应调
                整)。将通过深
马俊豪;周应龙                    2014 年 11 月 04 日 2019-11-04   正常履行
                圳证券交易所
                竞价交易系统、
                大宗交易平台
                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允许的其
                他转让方式减
                持公司股票。在
                减持发行人股
                份时,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过
                发行人发出相
                关公告。同时还
                承诺,本人减持
                发行人股票时,
                将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执行;本人
              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如未
              履行上述承诺
              出售股票,应将
              该部分出售股
              票所取得的收
              益,上缴公司所
              有。同意在违背
              该减持承诺时
              接受以下约束
              措施::(1)在
              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
              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
              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其他股
              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2)其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自
              其未履行上述
              减持意向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
              得减持;(3)如
              果因未履行相
              关承诺事项而
              获得收益的,所
              获收益归公司
              所有,并在获得
              收益的五个工
              作日内将所获
              收益支付给公
              司指定账户。
              在关联关系存
郭英杰;深圳市 续的情况下,本
翠艺投资有限 公司(或本人)将 2014 年 11 月 04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
公司          不会直接或者
              参与设立其他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企业,从事与沈
                阳萃华金银珠
                宝股份有限公
                司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生
                产经营和业务;
                并且保证在沈
                阳萃华金银珠
                宝股份有限公
                司将来扩大业
                务范围时放弃
                从事与沈阳萃
                华金银珠宝股
                份有限公司相
                同的业务。
                1、将根据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的《沈阳萃华金
                银珠宝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股价稳
                定的预案》中的
                相关规定,在公
                司就回购股份
                事宜召开的董
                事会上,对回购
                股份的相关决
马俊豪;郭英杰                  2014 年 11 月 04 日 2017-11-04   正常履行
                议头赞成票。2、
                将根据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的
                《沈阳萃华金
                银珠宝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股价稳
                定的预案》中的
                相关规定,采取
                稳定公司股票
                的措施,履行相
                关的各项义务。
                1、将根据沈阳
                萃华金银珠宝
深圳市翠艺投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04 日 2017-11-04     正常履行
资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的《沈阳萃华金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银珠宝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股价稳
              定的预案》中的
              相关规定,在公
              司就回购股份
              事宜召开的股
              东会上,对回购
              股份的相关决
              议投赞成票。2、
              将根据沈阳萃
              华金银珠宝股
              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的
              《沈阳萃华金
              银珠宝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股价稳
              定的预案》中的
              相关规定,采取
              稳定公司股票
              的措施,履行相
              关的各项义务。
              在上市后三年
              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
              日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时(以
              下简称“启动条
              件”,审计基准
沈阳萃华金银 日后发生权益
珠宝股份有限 分派、公积金转 2014 年 11 月 04 日 2017-11-04   正常履行
公司          增股本、配股等
              情况的,应做除
              权除息处理),
              公司承诺将按
              照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的《沈阳
              萃华金银珠宝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后三年内
              股价稳定的预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案》启动稳定股
                                                     价的措施,按照
                                                     上述预案的规
                                                     定回购公司股
                                                     份,并履行相关
                                                     的各项义务。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无
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55.00%   至                          -5.0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4,431.15    至                         9,354.65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847.43
                                            预计 2015-01-01 到 2015-12-31 业绩:净利润 4431.15 万元至 9354.65 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下降幅度为 55%至 5%,上年同期业绩净利润 9847.43 万元,由于经济放
                                            缓,黄金价格涨幅具有不确定性。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3,641,712.12                         589,439,116.2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96,596,298.86                          98,163,991.92
    预付款项                                              28,729,437.07                            6,989,981.4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2,953,775.56                            1,429,039.2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254,051,408.25                       1,009,708,616.5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61,687,995.78                          58,428,369.69
流动资产合计                                            1,967,660,627.64                       1,764,159,115.1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710,000.00                        23,71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20,624,616.45                        21,391,051.97
    固定资产                         96,755,839.05                        99,331,732.95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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