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9-08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年7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对公司董事李玉昆先生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其中李玉昆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8%)。
2019年8月2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李玉昆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1,538,000股, 累计减持比例约占总股本的0.60%。
近日,公司收到李玉昆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李玉昆 | 竞价交易 | 2019.8.15 | 10.079 | 290,000 | 0.11 |
竞价交易 | 2019.8.16 | 9.944 | 332,000 | 0.13 | |
竞价交易 | 2019.8.19 | 9.974 | 231,000 | 0.09 | |
竞价交易 | 2019.8.20 | 10.163 | 685,000 | 0.27 | |
竞价交易 | 2019.8.21 | 10.143 | 560,000 | 0.21 | |
竞价交易 | 2019.8.22 | 9.935 | 60,000 | 0.03 | |
竞价交易 | 2019.8.23 | 9.977 | 102,,000 | 0.04 | |
合计 | 2,260,000 | 0.88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李玉昆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60,572 | 0.88 | 572 | 0.00000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781,711 | 2.64 | 6,781,711 | 2.64 | |
合计 | 9,042,283 | 3.52 | 6,782,283 | 2.64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李玉昆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也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3、李玉昆先生持有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上述减持的股份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李玉昆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