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要求,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0年6月份新增自营门店概况披露如下:
序号 | 门店名称 | 所在地区 | 开设时间 | 经营形式 | 面积(m?) | 投资金额(万元) | 主要商品类别 |
1 | 萃华金店大悦城店 | 东北 | 2020年6月3日 | 自营 | 131 | 1584.5 | 黄金、珠宝 |
注:总投资金额为计划投资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装修、道具及固定资产等。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提醒投资者
注意。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