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0-06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人员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之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独立董事张黎明先生、周颖女士、赵银伟女士的任职资格已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通过。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郭英杰先生
副董事长:郭裕春先生
非独立董事:郭英杰先生、郭裕春先生、柴钢先生、王成波先生、张伟良先生、锡燕女士
独立董事:张黎明先生、周颖女士、赵银伟女士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郝率肄女士非职工代表监事:姜军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金萍女士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郭英杰先生、张黎明先生、周颖女士,由郭英杰先生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柴钢先生、张黎明先生、赵银伟女士,由赵银伟女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郭英杰先生、周颖女士、赵银伟女士,由周颖女士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柴钢先生、张黎明先生、周颖女士,由柴钢先生担任召集人。以上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体如下:
总经理:柴钢先生
董事会秘书:郭裕春先生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锡燕女士
副总经理:王成波先生、杨阳女士、柳玉荣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于波女士
内审部负责人:李强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4868333传 真:024-24869666电子邮箱:chgf_zqb@163.com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9号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