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将本议案提交我们审查,我们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营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相关议案的提出及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朱滔 | 戴锦辉 | 李伯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