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向经营活动中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贷款、保理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等需要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预计2021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人名称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 | 利民化学 | 100% | 48.14% | 43,000 | 80,000 | 31.80% | 否 |
公司 | 双吉化工 | 79.51% | 77.47% | 4,920 | 12,000 | 4.77% | 否 |
公司 | 威远生化 | 90% | 63.19% | 18,221 | 58,000 | 23.05% | 否 |
公司 | 新威远 | 90% | 65.26% | 0 | 30,000 | 11.92% | 否 |
合计 | 66,141 | 180,000 |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额度议案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利民化学”)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许宜伟。
4、成立日期:2019年09月04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201JQJ9R。
6、住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究;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7,951.40万元,负债总额76,042.1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1,579.7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2,200万元),净资产81,909.2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6,495.45万元,利润总额16,810.86万元,净利润13,435.85万元。
(二)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双吉化工”)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6,663.5348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许惠朝。
4、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8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16011117349。
6、住所:辛集市东郊。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农药、微肥、水溶肥料、进出口产品(1997)外经贸政审函字第2901号文件执行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服装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第二经营地址:河北辛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河大街西端,经营范围:农药、水溶肥料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79.5064%股权,许惠朝及其他42名自然人持有
20.4936%股权。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4,866.37万元,负债总额42,502.5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1,954.2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0,400万元),净资产12,363.7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590.63万元,利润总额3,854.61万元,净利润3,465.69万元。
(三)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威远生化”)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25,723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张庆。
4、成立时间:2013年7月23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93074851828L。
6、住所: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化工中路6号。
7、经营范围:生物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除外);农药、化肥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除外)批发、零售;35%水胺硫磷乳油、40%水胺硫磷乳油、40%甲基异柳磷乳油、95%乙醇甲醇、甲苯、20%盐酸、90%甲乙醇混合物、98%乙酸甲酯、氯乙烷的生产 (有效期至2023年1月2日);水溶性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无机肥的生产、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许可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凭证方可经营)。
8、股权结构:本公司直接持有65%股权、本公司通过新疆欣荣仁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欣荣”)间接持有25%股权、嘉兴金榆新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威投资”)持有10%股权。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62,992.85万元,负债总额102,999.6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1,282.5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2,000万元),净资产59,993.1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0,699.44万元,利润总额12,471.37万元,净利润10,928.83万元。
(四)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新威远”)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庆;
4、成立时间:2004年07月16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0761099009J;
6、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王爱召镇;
7、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农兽药(含原料药、中间体、制剂、粉剂、散剂、预混合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研发、生产、销售、贸易、经营及相关农兽药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需前置审批及政府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化工产品批发及零售(不含危化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本公司直接持有65%股权、本公司通过新疆欣荣间接持有25%股权、新威投资持有10%股权。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3,365.45万元,负债总额34,828.0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3,661.20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18,537.4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749.38万元,利润总额6,514.78万元,净利润5,547.5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是确定公司2021年度担保的总体安排。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关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均为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所需,可统筹安排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双吉化工、威远生化、新威远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控股子公司将为公司的相应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也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66,1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7.9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其营运项目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具备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控股子公司将为公司的相关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满足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八、其他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