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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股份: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特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由公司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三)监事:指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和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监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专项奖励薪酬三部分。其中基本薪酬根据所担任的职务、岗位责任、工作能力及行业薪资情况等因素确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绩效薪酬根据岗位所管理的任务目标,结合公司业绩、以及本人贡献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专项奖励薪酬,根据事件重要性,当出现对公司经营成果、风险控制等方面产生重大有利影响时,由董事长提出建议,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每人10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董事长、兼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职务基本薪酬(税前)绩效薪酬专项奖励
董事长50-70万元考核确定报批
兼任高管的非独立董事参见(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根据公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专项奖励构成。基本薪酬范围为20-60万元/年(税前)。绩效薪酬结合公司业绩、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在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薪酬应以所在子公司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主来确定。专项奖励由董事长提议并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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