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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0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3390号《关于核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8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9,800,000 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4,054,716.9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945,283.02元。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 0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965,945,283.02元已于2021年3月5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新沂市支行开立的32050171663600003390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份有限公司徐州新沂支行开立的739899991013000044044募集资金专户及招商银行新沂支行516900120710909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本年度使用500,426,274.38元,募集资金60,000,000.00元用于购买交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420,205,637.3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了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按照该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新沂市支行开立32050171663600003390、32050171663600003400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份有限公司徐州新沂支行开立的739899991013000044044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新沂支行开立516900120710909募集资金专户及交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开立156800010013000084191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8,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042.6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042.6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2,000 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20,706.5520,706.553,358.153,358.1516.22%2021.11-不适用
2、年产 10,000 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13,133.513,133.5-----不适用
3、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2,696.772,696.771,992.911,992.9173.90%2021.02340.45不适用
4、绿色节能项目32,463.1832,463.1815,691.5715,691.5748.34%2021.12-不适用
5、补充流动资金29,000.0029,000.0029,000.0029,000.00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8,000.0098,000.0050,042.6350,042.63340.4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用自筹资金已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年产 12,000 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 ,2021年3月完成置换2,104.12万元;用于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2021年3月完成置换1,731.89万元;用于绿色节能项目,2021年3月完成置换10,438.5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20,205,637.36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分别存放在建设银行新沂支行、交通银行新沂支行、招商银行新沂支行、交通银行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支行。募集资金6,000万用于购买交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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