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3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4楼电教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新生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159,012,1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68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135,091,7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26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3,920,3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2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28,109,2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4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4,188,8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3,920,3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210%。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859,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0%;反对145,500股,弃权7,16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956,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9%;反对145,500股,弃权7,160股。
2.00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新生先生、张庆先生、范朝辉先生、李媛媛女士、孙敬权先生、许惠朝先生、陈新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李新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3,841,39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4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2,938,47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48%。
2.02 选举张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3,841,39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4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2,938,47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48%。
2.03 选举范朝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3,841,39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4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2,938,47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48%。
2.04 选举李媛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3,879,61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72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2,976,69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048%。
2.05 选举孙敬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3,841,39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4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2,938,47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48%。
2.06 选举许惠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3,841,39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4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2,938,47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48%。
2.07 选举陈新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3,841,39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4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2,938,47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48%。
3.00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赵伟建先生、蔡宁女士、刘亚萍女士、程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赵伟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3,841,39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4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2,938,47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48%。
3.02 选举蔡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3,841,4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4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2,938,47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48%。
3.03 选举刘亚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3,852,32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55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2,949,3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437%。
3.04 选举程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3,852,31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55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2,949,39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437%。上述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向真先生、李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王向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3,841,39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4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2,938,47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48%。
4.02 选举李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3,852,31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55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2,949,39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437%。
上述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莫海洋、裴斌侠;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