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9: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并批准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2023年8月18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