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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3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91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二)利润表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5、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三)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2、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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