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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等原因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两位员工已不在公司任职,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因此,公司对上述两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2,24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2,701,230股减少为142,688,99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42,701,230元人民币减少为142,688,990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如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王子工业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琼、江伟锋

联系电话:0755-81713366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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