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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且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且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没有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根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总体目标,将控制环境、风险情况、监督体系纳入评价范围,按照风险导向的原则,确定列入评价对象的主要单位、业务领域、管理领域及重要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控制环境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风险情况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发行风险、声誉风险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监督体系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法律事务、稽核审计等。

列入评价对象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的主要部门、经纪业务的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含: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列入评价对象的业务领域包括:零售经纪、投资银行、证券投资、资本中介、柜台市场、受托资产管理、资产托管及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客户服务、研究服务,以及由全资子公司开展的私募投资基金、期货市场、海外市场、直接投资等业务。

列入评价对象的管理领域主要包括:财务会计、资金管理、信息技术、劳动人事、清算托管、行政管理等。

列入评价对象的重要事项包括:募集资金使用、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重要资产、对外担保、大额资金往来、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财务资助、信息披露、工程建设、对外捐赠等。

综合以上评价范围及评价对象的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所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所涉及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6%。

公司认为,本次内部控制评价涵盖了截至报告基准日的公司经营管理主要方面及高风险领域,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制度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制订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办法》等内部制度,组织开展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按照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标准。2019年,公司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具体标准与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标准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1项缺陷单独或者连同其他缺陷所导致的错报金额,如果超过税前利润的5%(由于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外部条件而出现利润波动趋势下行时,为超过营业收入的2%),并且反映为严重偏离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则为重大缺陷;

(2)1项缺陷单独或者连同其他缺陷所导致的错报金额,如果超过税前利润的3%但小于5%(由于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外部条件而出现利润波动趋势下行时,为超过营业收入1%但小于2%),并且反映为明显偏离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则为重要缺陷;

(3)1项缺陷单独或者连同其他缺陷所导致的错报金额,如果小于税前利润的3%(由于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外部条件而出现利润波动趋势下行时,为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为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注册会计师已发现,未被内部控制所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严重错报;

C、对财务报告的内部监督为无效。

(2)重要缺陷

A、没有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没有建立和执行反舞弊机制,导致或者未能及时发现关键岗位的舞弊行为;

C、对期末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

(3)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1项缺陷单独或者连同其他缺陷所导致的损失金额,如果超过税前利润的5%(由于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外部条件而出现利润波动趋势下行时,为超过营业收入的2%),并且反映为严重偏离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则为重大缺陷;

(2)1项缺陷单独或者连同其他缺陷所导致的损失金额,如果超过税前利润的3%但小于5%(由于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外部条件而出现利润波动趋势下行时,为超过营业收入1%但小于2%),并且反映为明显偏离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则为重要缺陷;

(3)1项缺陷单独或者连同其他缺陷所导致的损失金额,如果小于税前利润的3%(由于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外部条件而出现利润波动趋势下行时,为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为一般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A、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违反法律法规,并且造成严重后果;

B、中高层管理人员流失严重;

C、内部控制系统性地严重失效;

D、重要的分公司、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E、在内部控制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或者重要缺陷没有获得整改;

F、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重失效,导致被监管部门予以严重处罚。

(2)重要缺陷

A、关键岗位或者关键技能人员流失严重;

B、主要业务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和执行偏差。

(3)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对以前年度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内部监督管理、外部机构检查等途径反映的一般缺陷进行全面整改。本次评价中,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次检查,核实整改工作已基本达到规范要求。

四、内部控制相关重要事项说明

(一)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经营管理层规范、有效地运作。

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承担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9年,公司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公司做优、做大、做强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开股东大会,发挥股东大

会的作用,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合法行使权力。2019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相关议案20项,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董事会

董事会作为公司决策机构,督促、检查和评价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

现任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2019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9次,审议及听取相关议案83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16次,审议相关议案61项。

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决策作用,有效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3)监事会

监事会作为公司监督机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和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情况、合规情况等进行检查,并且向股东大会报告。

2019年,监事会召开会议5次,审议相关议案22项,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重点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发挥制衡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经营管理层

公司经营管理层作为公司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内部控制的具体制度,对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和全资子公司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指挥、协调、管理和监督。

公司设立财富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银行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委员会、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IT规划治理委员会等内控机构,在公司经营管理层领导下,讨论、决策、协调相关重要事项,履行公司制度所规定的内部控制相关职责。

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及首席风险官,负责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并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2、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务实、专业、和谐、自律”的企业精神,以客户为中心,在资本补充、金融科技领先、非有机增长、客户覆盖、内部管控、人才优先等六大战略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全价值链财富管理、稳健型投行服务、多平台价值投资、创新型衍生品业务、金融科技驱动发展、多渠道国际化发展等六大业务主线,强化金融科技与业务的结合,全方位提升面向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夯实公司资本硬实力,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投资银行。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与战略目标、业务发展相匹配的人力资源管理组织架构与权责体系,配置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公司坚持精简、高效的用人原则,根据战略导向和业务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人员配置,动态完善人才标准,不断优化人才结构。

公司持续完善多层次、高质量的人才培训体系,通过面授、线上学习等多种方式,在职业规范、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合规风控等方面对全体员工进行持续培训,提升员工专业素养,为规范展业提供保障。

公司构建覆盖全员的绩效管理体系,按年度设立部门及员工的绩效目标,定期进行业绩追踪和绩效考核,实施业绩激励与风险约束并重的薪酬分配机制。

4、企业文化

公司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确立“合规自律,专业务实,诚信稳健,和谐担当”的企业文化理念和“创造价值,成就你我,服务社会”的企业价值观念。

公司不断筑牢合规底线,躬行自律精神,持续提升专业技能,强化务实作风,恪守诚信本色,保持稳健发展,努力实现与客户、员工、股东、合作伙伴的和谐共进,切实担当起助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使命。

公司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创造价值,帮助客户、员工、股东、合作伙伴成就各自愿景,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着力服务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5、社会责任

公司持续履行社会责任,以严格合规稳健经营、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积极开展扶贫攻坚、热心投身公益慈善、积极维护生态和谐、扎实保障员工权益等作为社会责任建设的总体目标,在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履行社会责任。

2019年,公司作为金融企业与上市公司,在经营发展的同时,积极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开展扶贫工作和公益慈善活动,将公司经营目标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相融合,努力达至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全面风险管理

公司实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建立涵盖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执行层的四级风险管理架构体系,制定并实施涵盖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组织构架、授权体系、相关职责及基本程序。

公司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推进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加大信息化管控的程度和范围,执行日常监控及信息报告等规定,对重要风险点设置控制参数和实施控制程序,对风险状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和报告,对经营风险进行动态掌握、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及时应对及全程管理,对相关领域的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估。

2019年,公司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计量体系,规范内部评级体系和负面清单管理,推进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和数据治理,开展各项风险排查,加强对子公司的垂直管理,培育风险管理文化,加大风险管理的投入力度。

1、市场风险

公司根据董事会每年审议通过的整体市场风险限额,综合考虑各业务的风险收益特征及相关因素,将风险限额细化并分配至各业务部门。公司持续监督业务部门对风险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

公司通过市场风险管理系统等专业工具,对风险限额进行每日监控,在监控指标达到预警限额时或突破风险限额时,对相关部门进行预警,要求在规定时间反馈原因和进行调整,在反馈期间原则上不能增加风险敞口。

2、信用风险

公司持续改进信用风险的管理方式,完善覆盖信用风险各环节的管理机制,有效落实对信用风险的识别、评估、测量、监控、报告等工作。

公司建立涵盖全市场债券发行人的内部评级体系,建立针对多个风险敞口的评级打分卡机制,设计基于违约率的主标尺,实施模型校准工作,在内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授信管理机制,引入有形净资产、杠杆率等指标建立授信模型,经过人工审核后,对债券发行主体进行授信。公司债券投资不得超过授信额度,对同一债券发行主体的持仓额度不得超过限额或比例过高。

3、操作风险

公司建设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实现操作风险系统化管理,积极宣导风险管理文化,组织公司各部门风险教育培训。公司已制订《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管理细则,建立操作风险的管理架构,强化一线部门及分支机构的风控职能,识别、评估公司各业务条线和管理环节的固有风险和剩余风险,优化关键风险的监测指标,对风险事项进行监控及预警,完善风险事件与损失数据的收集机制,及时向经营管理层报告重大风险及损失事项,并采取应对措施。

4、流动性风险

公司实施审慎、全面的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审慎的负债构成、适当的财务杠杆、充足的流动性储备、指标及限额的动态监控、前瞻的流动性管理等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确保压力情景下对持续经营的流动性需求。

2019年,公司流动性风险的监管指标及内部监控指标均处于安全区间,持续满足监管规定和自身要求,未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

5、发行风险

公司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加强对发行风险的管理,由投资银行业务部门、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合规管理总部、风险管理总部及其所属投资银行内核部等部门组成内部控制体系,制订相关的内控制度及管理流程,配备专职及兼职合规人员,加强项目立项及内核等关键环节的审核。

6、声誉风险

公司重视对声誉风险的管理,加强对声誉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应对、修复和报告等工作。

2019年,公司实施舆情观测,妥善处理负面报道,有效维护公司声誉。

(三)内部监督体系

公司内部监督体系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法律事务、稽核审计等部门,以及公司部门、分支机构及全资子公司的合规风险管理机构及其履职人员。

公司制订了完善的内部监督制度,涵盖了业务开展的事前、事中、事后等过程,并且保障有效实施。

公司的内部控制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合理保证不存在制度设计缺陷和执行管控盲点,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完善和改进控制策略与管理措施。2019年,公司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对经营管理过程的主要风险保持可控、可测、可承受,公司各项业务在合规运营的前提下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进一步情况如下:

1、持续实施内控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公司各内控部门和各业务条线、各全资子公司的内控管理资源,保障整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2、贯彻“扩大资本、稳中求进、捕捉机遇、跨越发展”思路,以并表管理为抓手,提升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应对等能力,对公司各业务条线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发行风险等实施精准管理,在风险可测、可控和可承受范围内稳健开展各项业务。

3、持续完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形成“一个中心、五个团队、三类外派”的合规管理模式,实现合规管理工作全覆盖,并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作为首批启动并表监管试点的七家券商之一,按照全覆盖、可监测、能计量、有分析、能应对、立文化、建制度、重投入、上系统、招人才等十个子项目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建设,范围覆盖所有的风险类型、业务条线和全资子公司。

5、规范法务管理工作,防范法律风险,提升法务工作质量,降低运作风险。

6、在“科创板”相关监管要求出台后,及时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规范,确保对相关业务进行全面管理,促进业务的有序开展。

7、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要求,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架构、组织对相关人员的专项考核、向监管机构报送专项报告等内控措施,持续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8、持续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加强对“科创板”等新业务的适当性管控,推动适当性管理的系统建设,开展相关的检查、培训等工作。

9、反洗钱工作中,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实施洗钱风险评估,提升可疑交易监测的有效性,开展培训、宣传及内部检查,外聘专业机构对公司洗钱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独立评价。

10、强化内部审计的评价和监督作用,落实年度审计计划,实现审计全覆盖。

(四)主要业务领域的内部控制情况

2019年,公司持续将合规经营与风险管理的理念贯穿在业务发展的全过程,持续完善各项业务的管理制度,持续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建设适应业务发展的内控体系。

公司严格贯彻全面、重要、制衡、适当、成本效益等内控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合理保证风险水平处于可控、可测、可承受的状态。

1、零售经纪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零售经纪业务中,建立统一的操作规程、业务授权等管理制度,对机构管理、客户资产及信息安全、适当性管理、反洗钱管理、客户服务与产品介绍、投资咨询业务等领域实行严格管控。

(1)机构管理

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经营和行使管理权限。对超越授权的事项,应向公司总部进行事前申报和获得批准。

分支机构实行内部制衡,对重要操作严格遵循经办与审核相分离、前后台人员相分离等要求;财务经理、电脑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关键岗位实行总部垂直管理;分支机构公章由总部集中保管和审核使用。

分支机构均按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设立合规风险专岗或兼岗,以及时发现、报告、处置与合规经营、风险控制相关的事项。

公司稽核审计部门定期对分支机构进行例行审计、对负责人进行强制离岗审计或离任审计,促进了经纪业务分支机构的规范经营及经营效率的提升。

除稽核审计部门外,公司合规管理、风险管理、资金财务、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对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人员培训、支持服务等职责。

2019年,公司持续优化分支机构的组织架构及人员管理,开展干部队伍的培养与建设。

(2)客户资产及信息安全

公司建立了客户资产及信息安全的保障体系,开立和维护合格的客户交易账户,对客户资料实行统一分类和集中存档,交易、清算、监控等重要数据均在公

司总部集中存放。

公司根据分级授权、逐级复核等原则,对各类业务实行控制,并保障所需的系统支持。

(3)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公司持续加强适当性管理工作,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制度体系,对开立客户账户、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顾问、资本中介、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或服务进行全面覆盖。

公司采取设置最低风险类别客户特别保护、高风险产品或服务特别工作程序等内控措施,持续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对人员进行培训宣导,保障公司切实履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相匹配的职责。

(4)反洗钱工作

公司建立健全了反洗钱工作的内控制度体系和组织架构,落实了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明确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和实施措施,完善了对洗钱风险的系统监控,建立了可疑交易自定义监测指标,优化了客户可疑交易预警流程,实现了反洗钱监控名单的实时监测和回溯核查。

(5)客户服务及全面客户关系管理

公司为提供客户服务过程中,遵循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对待客户和客户利益优先等原则,通过全员培训、资格认证、内部监督等途径,严格规范各类展业行为。

公司禁止在营销、推介服务等过程中进行虚假、夸大、歪曲、隐瞒、遗漏的宣传,对各类宣传资料实行质量控制和独立检查。

公司在产品销售中,对产品引进、风险评级、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客户回访、持续跟踪、投诉处理等环节实行规范管理,持续完善执行机制与保障体系,明确向客户披露信息的义务范围,改进对业务办理流程及客户自助手续的系统管控功能。

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和内部规范的前提下开展投资咨询服务,对投顾人员资质、服务内容与过程、签约与收费、客户适当性等进行规范,对提供的投资建议及其依据资料实行质量控制与合规检查,对服务产品订阅及短信发送进行适当性管理及控制,对分支机构服务产品形成了事前审核和事后抽查的内控机制。

2019年,公司持续优化客户服务体系,完善智能客服系统,有效地保障客

户权益。

2、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基于健全、有效、独立、制衡、落实等原则,建立健全了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制度体系;开展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销、场外市场推荐挂牌、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投行业务时,严格遵循项目承揽与立项审核相分离、项目承做与质量控制相分离、发行定价与前期承办相分离等原则。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搭建了“三道防线”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提升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控制、质量把关和项目管理水平。

(1)股票承销保荐业务

公司在股票承销保荐业务中,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基于健全、有效、独立、制衡、落实等原则,建立了涵盖承揽、立项、承做、内核、申报、发行与上市、持续督导等环节的控制体系。

股票承销保荐项目中,由投资银行委员会实行统一领导和集中决策,保荐代表人、承办部门以及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合规管理总部、风险管理总部等内控部门在承揽、立项、承做、内核、申报、发行与上市、持续督导等环节中,协同对项目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并且强化考核约束,保证控制体系能够合规、高效、持续地运行。

公司设立投行业务销售委员会和投行业务战略配售委员会,为新股发行网下询价投资者资格管理的决策机构和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决策机构;投资银行事业部下设的资本市场部负责确定本公司主承销新股发行网下询价投资者资格条件,并根据网下询价资格条件建立投资者库,形成能适应业务发展需求,防范发行风险的销售网络体系。

(2)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公司对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实行分级审核,由投行业务立项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小组、并购重组内核委员会,分别负责财务顾问业务的立项评估和内核工作,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及风险管理总部等内控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及风险控制。

公司对并购重组财务顾问项目的未公开信息予以全面、持续的隔离管理。

2019年,公司结合以前年度个别资产并购重组企业在恢复上市保荐及持续

督导期间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加强对并购重组财务顾问项目的质量控制。

(3)固定收益证券承销业务

公司在固定收益证券承销业务中,对项目承揽、尽职调查、发行承销、登记上市、持续管理、应急处理等领域实行规范化管理;由立项委员会、内核委员会、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风险管理总部、合规管理总部等内控机构对立项、内核、材料申报等环节进行合规审核与质量控制;业务承办部门通过设置专人专岗、双人审核等内控措施,对发行申报、登记上市、后续管理等多个关键控制流程进行质量把控。公司在固定收益证券销售业务中,设立债券销售决策委员会,审议销售发行、定价、配售等重要事项,采取市场分析、充分询价、适当性管理等措施,防范发生销售失败等风险事件,同时,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固定收益证券利率,保障销售过程的公平、公正。2019年,在债券投标业务中,建立投标利率与上市价格的复核机制,通过充分询价、客户投标信息留痕、分销协议签署、适当性管理等措施,切实防范包销风险。

(4)场外市场推荐挂牌业务

公司统筹开展场外市场推荐挂牌业务,在承揽、立项、承办、申报、持续服务等领域实行专业分工,由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等内控部门对尽职调查、申报文件等情况实行全面核查,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尽职调查与内部审核。

3、证券自营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证券自营、“新三板”做市等投资业务中,对总体风险实行限额控制。公司资产负债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核准的投资规模,对各项业务的资金额度、可承受风险等具体指标进行审核及批准,并且授权风险管理总部进行适时监控和风险处置。

公司对投资风险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控制,明确风控职责的责任主体,在自营投资与做市业务间实行有效隔离。

(1)权益类证券自营投资

公司对权益类证券自营投资业务实行额度控制,对自营投资业务部门实行经营授权及绩效考核。

公司持续加强对权益类证券自营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了配套的管理制度及投资决策流程,建立了风险限额、止损平仓等内控机制,在账户开立、额度调拨、股票池管理、风险提示、强制止损等方面实行规范运作,对投资策略、交易行为、持仓状况、盈亏变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对不相容职责实行人员分离与内部牵制。

(2)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投资

公司在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投资业务中,对投资规模、杠杆比例、信用风险限额等实行额度控制和授权管理,对投资比例、评级等风控指标实行专项审核,对交易操作、资金划付、清算交收等环节实行岗位分离,并且由专责人员进行日常监控。

针对固定收益证券的信用风险及市场风险,公司制订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与报告在内的控制措施,规范投资行为,控制信用违约损失,建立对发行人风险、交易对手风险的处置规范。

2019年,公司加强了对即时通讯工具的监督,完善了内评体系,强化了持仓风险的跟踪,在各项风控指标及限额的基础上,对业务进行全过程管控。

(3)衍生品及另类自营投资

公司在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建立涵盖主要控制环节及业务流程的制度体系。

公司对场内期权做市、场外衍生品、ETF活跃交易等另类投资业务实施统一的风险管理,对投资策略、交易报价及对冲操作进行监督,对风险程度进行持续跟踪和谨慎评估。

(4)“新三板”做市

公司在“新三板”做市业务中,设立多层级的决策组织及执行部门,对做市品种、报价策略、交易行为、风险限额等进行适时控制。

2019年,公司加强对退出做市品种的持续管理,管控市场流动性降低所带来的相关影响。

4、资本中介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财务状况及资本充足程度,对自有资金参与资本中介业务的规模实行总额控制。资本中介业务的总体额度经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后,报请董事会批准。

公司对资本中介业务实行集中管理,保持项目承揽与承办相分离、承办与授

信审核等内控相制约的原则,保持业务程序的制衡。公司在资本中介业务的开展过程中,根据净资本等指标情况适时进行规模调整,对总体风险进行量化分析和适度警示,对信用账户及其标的证券进行持续盯市和风险通知,对参与客户的资质变化、资金用途等情况进行持续跟踪。

2019年,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对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等业务的问题授信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1)融资融券

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中,对经营决策、授信审核、运营支持、内部监督等重要领域实行统一管理,对机构资格、融资利率、融券费率、标的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品种及折算率、保证金比例、客户资格及授信额度等重要事项实行集中审核。

公司根据全程控制的原则,对客户适当性管理、合同签署和管理、账户开立及管理、担保物和标的证券管理、授信审批及额度管理、交易系统管理、盯市和通知服务、清算交收、强制平仓等重要环节及其关键岗位实行严格管理。

(2)股票质押回购、约定式购回及股票行权激励融资

公司在股票质押回购、约定式购回、股票行权激励融资等资本中介业务中,通过授信委员会等内控机构,对项目方案、授信规模、机构资格、利率水平、客户条件、标的证券等重要事项实行专业审核,并且对授信后的管理责任予以明确。

公司落实了对资本中介项目的风险责任归属,将其纳入考核范围,按规定对相关的绩效薪酬实行递延发放。

2019年,通过定期全面自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客户身份识别、适当性管理、客户授信、交易等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

2019年,公司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及业务合同约定,实施违约处置和问题授信管理,以减少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5、柜台市场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柜台市场业务中,建立全过程的一体化运作平台,对规划、组织、实施等环节实行集中管理。

公司发行收益凭证时,实行总额控制,对单一产品的规模、认购人数实行限额管理,对投资者实施身份识别、适当性匹配等程序,履行反洗钱工作义务,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兑付。

公司柜台市场业务部门根据规范要求,加强权限管理,严格操作留痕,对不相容职责实行岗位分离及人员独立。2019年,公司制订廉洁从业相关制度,持续履行对客户适当性、反洗钱等方面控制程序。

6、受托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客户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实行统筹规划和集中管理,由公司资产管理委员对发展规划、重要投资、业务创新等事项进行审议及决策。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部门根据监管规定及内部制度,在产品设计、市场推广、投资交易、客户服务、应急处置等方面保持规范运作。公司管理部门在系统维护、会计核算、清算托管、信息披露、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履行相应职责。

2019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对大集合业务参照公募基金运作要求进行规范,调整组织架构,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保障产品在运作方面合法合规。

2019年,公司持续完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制度建设与内控措施,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流程与授权管理制度,将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在场地、人员、账户、资金、信息等方面相分离。

2019年,公司持续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反洗钱工作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完善对债券交易对手库、交易品种库的管理,落实公平交易要求,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审查,防范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及市场风险;同时,控制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7、资产托管及基金服务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资产托管业务中,按照监管规定及规范要求,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履行作为托管人的相关职责。

公司按规定对资产托管项目实行管理人及产品准入审查,在保管基金财产、办理清算交割、开展投资监督、复核资产净值等环节建立了内控措施,在管理人违约等事件中,履行资产托管人的相关职责,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规范要求,根据基金合同、基金服务业务总协议以及操作备忘录的约定,履行作为基金服务机构的相关职责。

公司建立私募基金服务业务相关制度,保证其与资产托管业务以及存在利益

冲突的其他业务保持有效隔离,并在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管理、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内控措施以及管理体系。2019年,公司对资产托管业务及私募基金外包服务业务持续开展内部自查,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内控组织架构、补充内控人员力量,夯实基础,规范运营。

8、机构客户服务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公募基金、私募机构等客户提供投资顾问、销售研究报告、代销产品、使用席位等服务,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操作流程及工作团队,保持对关键环节及重要岗位的规范管理。

向机构客户销售研究报告时,根据监管规定及内部制度,对客户签约、适当性管理、报告传递、客户服务、信息隔离墙、反洗钱等方面进行管理,以防范合规风险。

为机构客户代销产品时,根据监管规定及内部制度,在产品准入、风险评级、人员资格、信息披露、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方面履行了相关义务。

向机构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时,根据监管规定及内部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与行为规范,对签约、投资建议审核与发布、客户回访与投诉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管理,保存完整的依据资料,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2019年,公司通过完善制度,优化业务流程,落实反洗钱工作要求,加强廉洁从业管理,组织多项合规自查和员工培训,以达到合规经营的目的。

9、研究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及内部制度,对发布研究报告实行规范管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建立报告存档系统,同等对待报告使用人,禁止内幕交易,防范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利益冲突。

研究部门在发布研究报告前,由专职岗位对报告的质量、格式、合规要素进行审核。

在内部系统中完整保存研究报告。根据监管规定,对信息隔离墙、使用网络社会化媒体等方面进行管理,对分析师参与投行项目、通过网络媒体发布研究信息等行为予以严格规范。

2019年,公司加强对分析师的执业行为管理,举办多次合规培训,对廉洁自律、参加外部评选活动等情况实行全面申报及重点核查,并纳入到员工绩效考核、部门负责人年度评价等范围。

(五)主要管理领域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为保障各项业务的规范开展与风险可控,在财务会计、资金运营、信息技术、人力资源、清算托管、行政事务等领域持续完善内部控制。

1、财务会计工作的内部控制

(1)基础管理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法、合规等要求,对相关业务活动进行有效控制。

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经制度的要求,在业务核算、成本费用支出、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且根据监管要求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按照专业标准设置财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对关键岗位实施内部监督及轮岗,对不相容职责实行人员分离及内部牵制;对分支机构财务经理及全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总部外派及垂直管理,对财务人员实行资格审核、合规培训、履职检查。

对现金库存、财务印鉴、结算票据、银行账户、“网银”操作等重要工作实行规范管理,保障资金结算、对外支付等工作不会发生错漏。

有效保证业务开支的真实性、合规性,与创造价值相匹配,对业务承揽、客户维护、营销渠道等费用事项予以严格管控及合规审查,对履职待遇进行明确规定和严格控制。

严格依法纳税,没有发生重大及重要税务风险事项。

对未决诉讼等表外项目实行风险管理,对或有事项予以严格监控。

(2)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结合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制订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核算指引,并且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审议批准及发布实施。

公司在会计核算中,使用了安全的会计核算信息系统,采取减少非系统控制的人为干预、不相容岗位人员分离、重要环节双人审核等措施,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财务报告

公司严格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批及披露,实行凭证总审、报表专岗等质量控制,按规定对业绩快报等财务报告进行内部审计和对外披露。

公司财务报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并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独立审计报告。

(4)预算管理

公司实行预算管理,总体预算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按规定报送董事会审议。

公司下属单位按照管理要求执行预算计划,并组织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及评价。

2、资金运营工作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自有资金实行集中存放和统一调拨。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从事资金的拆借、借贷、抵押及担保等活动。

加强对自有资金的计划管理,综合考虑业务资金需求、流动性风险指标要求,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实行预约管理,并逐日测试进行动态调整。

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多元化的负债融资,对资产负债表实施动态管理,在综合考虑流动性风险、融资成本、经营需要等前提下,恰当地运用各类融资工具,努力实现资产维度和负债维度的最优组合。公司在保障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主要投资于协议存款、现金管理类产品及高流动性的优质债券品种,对债券投资采取集中度限额控制、稳健套利、策略组合等措施,不以单纯追求“回报率”为目标。

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针对集中购回、利率变动、交易超额、交收失败等重要风险,采取了控制业务规模、限定质押券种、实时跟踪质押券价格波动、系统前端控制、建立应急机制等措施。

2019年,公司持续完善流动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拆借的投资决策程序,完善资产负债约束和流动性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动态监测,持续拓展融资渠道,均衡债务到期分布,避免因融资渠道过于单一或债务集中到期的偿付风险。

3、信息技术工作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信息技术工作中,遵循监管规定及行业规范,以服务、引领业务发展为导向,实施积极、主动的风险管理策略,有效提升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

对信息系统建设实行统筹规划,由公司信息技术部门承担系统开发、系统运行、机房维护、数据备份、安全控制等工作,对分支机构电脑负责人实行总部外派及垂直管理。

建设具有行业一流水平的数据中心,达到可靠、稳定、安全、高性能、可扩展等要求。建立完善的运行监控体系,形成了对基础设施、网络通信、安全系统、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核心关键系统的全覆盖,确保及时发现系统运行风险,保障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建立对业务系统安全访问的控制机制,通过单点登录、动态口令等方式,提升了身份认证的可靠性,并且通过访客管理、内外网数据交换平台等方式,对内部信息的知情范围予以限制。

建设防病毒系统,部署信息安全威胁感知平台,保障信息系统文件的交互安全。

持续实施ISO20000标准体系,完成了升级认证工作,强化信息系统的事件管理、问题管理及变更管理,把握及控制变更质量,防范相关风险。

持续开展信息系统的应急演练工作,保障应急处置机制的有效运行。

2019年,公司以“提升敏捷交付能力,形成双速IT”为战略目标,持续完善项目开发流程,优化测试管理,提升测试效率和能力,加强基础安全能力建设,提高安全应急响应能力,强化IT运营服务保障与数据安全管理,深化重点项目的协同管理,提升与业务的协同效果。

4、清算托管工作的内部控制

公司由清算托管部门统一承担和集中管理清算托管工作,建立了业务流程全覆盖的内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双人复核、AB角色等措施,通过信息系统实现了任务自动定点执行、关键操作强制检查、异常情况自动报警、操作结果自动反馈等运作体系,达到了安全、准确、完整、高效的要求。

在客户资金管理方面,对客户资金划付实行严格管控,通过不相容岗位分离、多级复核、数据核对检查等措施,采取建立白名单、银企直联等措施,防范操作风险。

在担保交收业务中,通过流程制度,对报表生成、交收提交、资金调拨、交收确认等环节的控制要求予以规范;在非担保交收业务中,除执行担保交收业务的内控流程外,增加了额度管理、资金预安排、实时盯市、交易前端控制等控制措施;根据登记结算规定,将非担保交收账户与担保交收账户进行关联,以保障非担保交收的成功。

在数据清算方面,通过系统控制、流程控制、多重复核等方式,对各类账户的清算数据进行一致性核对,保障清算结果准确无误。

在会计核算方面,每日对各系统数据进行勾稽与核对,确保会计核算结果的准确性。

在份额登记方面,通过数据对帐、双人复核等措施,保障清算结果的准确性。

在估值核算方面,按产品独立建帐与核算,采用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保障估值的准确性。

5、劳动人事工作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制定了规范化的人事办理流程,确保各项人事工作依法办理;强化员工日常服务,提升服务意识,高效为员工办理户口、档案、证明等各类手续;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持续优化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确保员工享受政策规定的各类休假权利;依法按时发放员工薪酬,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确保员工享有法定的养老、医疗、失业、住房等社会基础保障权利,建立企业年金机制,有效保障员工的权益。

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架构及服务保障机制,设立工会工作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6、行政管理工作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自有房产、办公场所、固定资产、员工餐饮等事项实行规范管理。

在自有房产管理方面,公司对各使用部门参照市场成本纳入绩效考核,将闲置面积对外租赁,建立了租赁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地实现资产价值。

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公司对购置、领用、盘点、报废等过程进行全方位内部控制,以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

分别在深圳、北京等地设立职工食堂,为员工提供良好的餐饮服务,对食材采购、食品安全等实行规范管理及内部监督。

2019年,公司完善安全管理架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办公场所安全要求,实现安全检查常态化,强化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实现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五)子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本次评估时,公司有4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分别简称“国信弘盛”、“国信期货”、“国信资本”、“国信香港”),其中“国信资本”为2019年新设立。公司与上述4家子公司之间,以及4家子公司之间在资产、财务、人事、业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和严格分离。4家子公司按照《公司法》和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及《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及监督,对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合规及风控体系、委派或推荐重要岗位人员、落实重大事项双线汇报机制等方面的要求予以持续落实。公司根据《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保持及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4家子公司的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应提交母公司审核或备案,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提名人选后由子公司按规定程序聘任。

公司根据《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将4家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纳入统一体系,对其风险管理工作实行垂直管理;子公司在整体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自身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度流程、信息技术系统和风控指标体系,实现了风险监管报表体系对接,保障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1、国信弘盛

“国信弘盛”在基金管理业务中,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持续完善,在人员履职、跟投行为、信息隔离墙等方面加强内部检查。

设立专职机构,对拟参与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进行督导,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及评审,对投资项目的后续工作进行跟踪。

据监管规定,对私募基金投资者实施适当性管理,对非居民客户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实施尽职调查,并落实了反洗钱义务。

2、国信期货

“国信期货”已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在重大事项报备、内幕信息隔离、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达到规范要求。

期货经纪业务中,严格执行不相容职责的人员分离、关键岗位的内部牵制、重要事项的授权管理等内控措施,在开户、资金划转、穿仓及错仓、费率设置、保证金收取比例、强行平仓、结算交收、风险处置、销户等环节建立完整的管控

体系,严格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反洗钱等监管要求。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中,根据监管要求,对人员资格、执业行为、投资咨询服务与产品发布、适当性管理、防范利益冲突、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资产管理业务中,根据资产管理人职责,对产品设计、合同审核、投资决策、交易监控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规范,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防范利益冲突,加强流动性风险监控。

3、国信香港

“国信香港”对所属专业子公司实行统一的内部控制及服务支持,由所属专业委员会对重要业务和风险事项进行审核。

零售经纪业务中,严格遵守香港证监会对持牌人或注册人的操守要求,持续加强对客户信息、资产安全、佣金管理、产品营销、信息发布、孖展业务等领域的规范管理,修订及完善制度及操作流程;以风险控制的原则,对客户进行反洗钱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分类,并完善客户相关资料;完善孖展额度审批机制,建立潜在坏账追收机制。

机构销售业务中,结合同业标准,制订相应的内部规范,对证券借贷、结构性票据交易、期货交易等领域进行重点管控。

企业融资业务中,严格遵守香港证监会的《证券及期货条例》《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等监管要求,对牌照管理、执业行为管理、尽职调查质量管理等领域进行重点管控。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持续完善部门架构及内控制度,对投资过程中的决策、授权、指令、监控、结算、信息披露等环节进行重点管控;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对委托资金来源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以保障客户资产安全。

2019年,“国信香港”根据当地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及合规培训,确保业务规范运行。

4、国信资本

“国信资本”于2019年6月18日成立,目前主要开展“科创板”保荐项目跟投、转融通证券出借等业务。

2019年,“国信资本”以全面风险管理为抓手,坚守风控底线,推进风险管

理职责的落实,在已开展的“科创板”保荐项目跟投、转融通证券出借等业务中,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项目人员职责,确保业务合规开展。

(六)重大事项的内部控制情况

2019年,公司对重大事项进行严格管理,达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1、募集资金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本息兑付、内部监督等工作予以规范管理,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与约定范围、信息披露等情况相一致。

2019年,公司没有发生股权类融资事项,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债权类募集资金的本息。

2、关联交易

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人名单”进行更新,以及对交联交易的认定、审批、信息披露等事项予以管理。

根据规定,分别向经营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提交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

对关联方提供证券交易或其他服务时,按照公司制度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市场条件收取相应费用。

2019年,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关联交易予以及时披露。

3、对外投资

公司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对外投资的决策、实施等工作予以管理。

根据规定,公司单项投资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时,由董事会负责批准;超过2,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时,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019年,公司在对外投资等项目中,按照规定进行可行性分析,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对项目情况进行投后跟踪。

4、购买和出售重要资产

公司按照集中采购管理等相关制度,对购买、出售大额资产进行规范管理,保障程序合规及价格公允。

2019年,公司调整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成员,成立招标采购中心,明确了相关职责,完善了招标管理制度,实现了集中采购工作决策管理与操作执行职能

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根据规定,购买、出售的单项资产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时,由董事会负责批准;超过2,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时,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019年,公司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购买、出售的重要资产履行呈报、审批等手续。2019年,公司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及时发布采购信息,不断扩大采购信息发布渠道,提高采购透明度。

5、对外担保

公司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信息披露等工作予以规范管理。

根据规定,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且全体独立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一年内或连续12个月内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19年,除“国信香港”在公司核定额度内,继续为其全资子公司的常规业务提供担保外,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及其他3家全资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

6、大额资金往来

公司按照资本性支出及付款审批规定及其他相关制度,对大额资金往来实行集中管理,保障大额资金支付的真实及规范,以及交易价格的公允及合理,按规定审核大额交易对手方的背景情况。

2019年,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在办理大额资金往来的相关手续时,实行不相容岗位人员分离、对大额付款的系统操作实行独立复核等控制措施。

7、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

2019年,公司没有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间接或其他变相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及其他资产的情况。

8、财务资助

2019年,公司没有发生财务资助事项。

9、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制度,对重大信息的范围、内容、传递、审核、

披露予以管理。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事务的内部控制,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等在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承担保密责任。2019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上市规则的要求。10、工程建设公司在工程建设中,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对工程项目实行预算控制、立项审核、招标管理、现场监理、施工质量、安全防范、造价核算、付款审核、完工验收等控制措施。2019年,公司在强化安全生产、持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况下,已完成深圳新办公大楼的竣工验收等工作。

11、对外捐赠

公司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按照“精准扶贫”与“多元帮扶”的思路,除帮扶广东省河源市岩镇山池村外,还分别与新疆、贵州、云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下属的8个国家级贫困县结成帮扶对子,从产业扶持、教育发展、消费认购、文化推广及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帮助其脱贫致富。

2019年,公司积极响应国资委号召,助力广西百色、河池等地的脱贫攻坚工作,捐款总额达1,000万元。

2019年,公司按照管理规定,对捐赠事项予以审批及跟进。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何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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