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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永清202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董事:

本人于2020年5月8日因公司董事会届满换届卸任独立董事一职。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此向各位董事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8日任职期间(以下简称“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报告。

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薪酬激励、提名任命、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大会2次。其中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会议4次,第五届董事会会议8次,两届董事会期间各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参与第四届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1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以现场方式参加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陈永清41300

2、2020年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以现场方式参加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陈永清11000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任职期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监督,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重大事项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0年2月2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为子公司中矿稀有金属提供质押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子公司天津海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1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20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到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实地考察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在公司现

场工作累计达到6个工作日。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和认识。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审计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平时比较注意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此了解公司的动态,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各类职责。作为行业专业人士,本人在各会议召开前对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供的资料、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在此基础上,结合最新的行业动态,为参加会议做必要的准备;在会议上,积极参加对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以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任职期间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本人在任职期间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一次,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公司2019年工作总结、2020年工作安排和经营计划,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提名委员会

本人在任职期间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一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4.任职期间,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与高管人员就公司的经营发展交换意见。

六、其他工作

1.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永清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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