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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0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2- 068号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22年度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350,000.00万元(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金额),其中,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新材”)为本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为101,730.00万元。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授信,并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鹏新材及公司董事长王平卫先生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及反担保金额均为5,0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东鹏新材为本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3,80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担保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397338。

3、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6日。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4层。

5、法定代表人:杨荣兰。

6、注册资本:496,300万元。

7、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担保公司总资产为1,099,866.72 万元,总负债为470,997.54万元,净资产为628,869.18万元。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为73,394.74万元,利润总额41,749.52万元,净利润27,606.15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 日担保公司总资产为1,080,993.74万元,总负债为449,900.65万元,净资产为631,093.09万元。2022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5,798.03万元,利润总额10,557.98万元,净利润8,268.50万元。

9、关联关系:本公司与担保公司无关联关系。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信贷市场的评级为AAA。

11、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242324。

3、成立日期:1999年6月2日。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5号613室。

5、法定代表人:王平卫。

6、注册资本:31814.0482万元。

7、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制品;固体矿产勘查、开

发;勘查工程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遥感地质调查;地质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治理、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及钻井;矿业投资;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境外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仓储服务(限外埠分公司使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14,536.86万元,净资产为407,089.46万元,负债总额为207,447.4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39,408.58万元,利润总额为69,527.74万元,净利润为55,615.9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91,852.20万元,净资产485,993.12万元,负债总额为305,859.08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84,802.66万元,利润总额为93,622.06万元,净利润为77,417.9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2022年WT0794号。

鉴于甲方拟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订立《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0738376),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担保金额:本金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

3、保证期间:被担保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后3年。

4、反担保措施: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依法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甲方应安排反担保人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人:王平卫、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

(二)《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反担保人:王平卫、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反担保债权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债务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2022年BZ0794号。

鉴于本公司拟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年WT0794号),反担保人王平卫、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为本公司在《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向反担保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

1、反担保的主债权:

(1)反担保债权人依据委托保证合同代债务人向受益人清偿的代偿款项,以及未偿还代偿款项而向债务人收取的利息、罚息等费用。

(2)反担保债权人依据委托保证合同向债务人收取的担保费用,以及未支付担保费用而产生的利息等费用。

(3)反担保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的赔偿款项,以及因债务人未偿还赔偿款项而产生的利息等费用。

2、反担保的最高限额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代偿款项、赔偿款项的保证期间为自业务协议成立之日至自反担保债权人代债务人向受益人支付代偿款项、赔偿款项之日后三年。担保费用的保证期间为担保费用支付期限届满后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授信,实际受益人是本公司,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是基于公司目

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8,433.61 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8.75%;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94,905.64 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3.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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