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9-74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19年12月2日,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4,218,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8%。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268,323,81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7.85%,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潘先文 | 是 | 8,000,000 | 3.75% | 1.85% | 是 | 是 | 2019年11月29日 | 2020年5月17日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注:本次补充质押股份为高管锁定股,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本次质押股份展期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展期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原质押到期日 | 展期后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潘先文 | 是 | 39,200,000 | 18.38% | 9.07% | 是 | 否 | 2019年11月30日 | 2020年11月30日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展期 |
注:本次展期股份为高管锁定股,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2日,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潘先文 | 213,294,910 | 49.37% | 199,400,000 | 207,400,000 | 97.24% | 48.01% | 207,400,000 | 100% | 5,894,910 | 100% |
周廷娥 | 31,223,816 | 7.23% | 31,223,816 | 31,223,816 | 100% | 7.23% | 0 | 0 | 0 | 0 |
潘呈恭 | 29,700,000 | 6.88% | 29,700,000 | 29,700,000 | 100% | 6.88% | 22,275,000 | 100% | 0 | 0 |
合计 | 274,218,726 | 63.48% | 260,323,816 | 268,323,816 | 97.85% | 62.12% | 229,675,000 | 85.60% | 5,894,910 | 100% |
注:潘先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3,294,910股,均为限售股(高管锁定股);潘呈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70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7,425,000股,限售股(高管锁定股)22,275,000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为补充质押及质押展期,不涉及新增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截至2019年12月2日,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194,123,816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0.7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4.94%,对应融资余额为46,9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268,323,816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7.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2.12%,对应融资余额为71,900万元。目前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除已披露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已足额偿还)、薪酬及分红、为公司融资无偿提供担保等,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一期不存在与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也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潘先文先生、周廷娥女士、潘呈恭先生均为中国公民,住址为重庆市北碚区。潘先文先生最近三年曾任公司董事长,潘呈恭先生现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
廷娥女士在公司相关关联方任法人、执行董事等职务。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的原因及融资用途主要为以下二个方面:一是个人其他附属企业项目投资建设需要,如红豆杉种植及提取项目,压延铜箔、健康养老、休闲旅游项目等;二是为公司并购贷款无偿提供担保。因股市行情波动进行了多次补充质押、展期及新增质押融资等,形成了高比例质押股份的情况。
截止目前,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尚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已提示其目前股份质押率较高的风险,其表示已关注到相关情况,并将妥善统筹资金安排,通过积极调整附属企业融资结构等多种方式,降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率。如若后续二级市场进一步剧烈波动导致有平仓的风险,将通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处置对外投资等)、追加质押物(不动产等)以及与债权人和质权人协商增信等应对措施防范触发平仓风险,以保证公司股权的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权益变化及潜在处置风险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