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1-51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三圣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74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艳 | 张潇 |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 99 号 |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 99 号 | ||
电话 | 023-68239069 | 023-68239069 | ||
电子信箱 | ir@cqssgf.com | ir@cqssgf.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220,255,739.91 | 1,130,293,196.84 | 7.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006,931.98 | 45,671,832.08 | -135.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9,517,672.30 | 40,544,811.82 | -172.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2,508,850.13 | -32,815,770.63 | 290.4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71 | 0.1057 | -135.1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71 | 0.1057 | -135.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 | 2.92% | -4.0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596,000,529.31 | 4,877,608,615.06 | -5.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71,877,007.70 | 1,515,966,359.02 | -2.91%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29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潘先文 | 境内自然人 | 39.32% | 169,865,543 | 质押 | 165,934,132 | ||
冻结 | 18,036,472 | ||||||
周廷娥 | 境内自然人 | 7.23% | 31,223,816 | 质押 | 26,220,000 | ||
冻结 | 14,337,310 | ||||||
潘呈恭 | 境内自然人 | 6.05% | 26,155,611 | 22,275,000 | 质押 | 26,155,611 | |
王南彬 | 境内自然人 | 4.25% | 18,369,100 | ||||
#吴训彪 | 境内自然人 | 0.95% | 4,087,600 | ||||
吴茂利 | 境内自然人 | 0.84% | 3,633,800 | ||||
潘先东 | 境内自然人 | 0.63% | 2,700,000 | ||||
周廷国 | 境内自然人 | 0.63% | 2,700,000 | ||||
#吕艳华 | 境内自然人 | 0.60% | 2,603,760 | ||||
#陈少欢 | 境内自然人 | 0.37% | 1,6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潘先文、周廷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呈恭为潘先文、周廷娥夫妇之子,潘先东为潘先文之弟,周廷国为周廷娥之弟。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吴训彪信用证券帐户持有1,284,600股 #吕艳华信用证券帐户持有1,026,660股 #陈少欢信用证券帐户持有1,600,0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 石膏矿采矿权不能获得延续登记的风险
公司有两个石膏矿开采许可证,证书编号分别为C5001092009117120040283、C5001092011017130104274,生产规模分别为60万吨/年、40万吨/年,上述石膏矿采矿权均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公司合法拥有的石膏采矿权矿区所在位置位于“四山”管制区,受《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自然保护区和“四山”管制区矿业权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的影响,公司于2018年7月开始被暂停开采石膏矿。公司自2018年以来积极与各级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希望通过恢复矿产开采、调整矿区范围、给予缓冲调整期等方式延续石膏矿采矿权。
2020年11月,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向重庆市政府发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三圣实业公司、富普科技公司发展将三圣石膏和张家凼调出“四山”管制区的请示》(北碚府文〔2020〕38号),恳请市政府同意保留公司石膏和张家凼两个矿山,并将两个矿山范围调出“四山”管制区。2021年3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重庆市政府发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三圣石膏矿和张家凼水泥用灰岩矿矿区范围调出“四山”管制区有关情况的意见》(渝规资文〔2021〕86号),建议市政府同意将公司石膏矿合法采矿权部分(3.4公顷)调出“四山”管制区范围。2021年4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对渝规资文〔2021〕86号批示:调出要合规,包括后续的规划管控要到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判断延续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恢复石膏矿开采无实质性障碍,但下一步还需进行安评、环评等过程,公司预计在2021年底前能取得石膏采矿许可证并恢复石膏矿开采。前三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1)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潘先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9,865,5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2%。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165,934,13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7.69%,占公司总股本的38.41%。
(2)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周廷娥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1,223,8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3%。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26,2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3.97%,占公司总股本的6.07%。
(3)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大股东潘呈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6,155,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5%。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26,155,61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6.05%。
3. 长期股权投资质押情况
(1) 公司将其持有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用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北碚支行共计66,961,511.27元的借款,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日为2021年11月22日。
(2) 公司将其持有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72%的股权质押,用于重庆三峡银行北碚支行共计409,000,000.00元的借款,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日为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