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冻结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截至2021年9月24日,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7,244,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0%。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192,089,74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4.53%,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潘呈恭先生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周廷娥女士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解除冻结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原质押起始日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周廷娥 | 非第一大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 4,620,000 | 14.80% | 1.07% | 2020年4月29日 | 2021年9月24日 | 烟台霖安商贸有限公司 |
(二)本次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冻结申请人 |
周廷娥 | 非第一大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 14,337,310 | 45.92% | 3.32% | 2021年6月9日 | 2021年9月24日 | 曲立荣 |
(三)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为 限售股 | 是否为 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潘先文 | 是 | 1,400,000 | 0.82% | 0.32% | 否 | 否 | 2021年9月24日 | 2022年9月23日 | 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潘呈恭 | 非第一大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 9,555,611 | 36.53% | 2.21% | 是 | 否 | 2021年9月24日 | 2022年9月23日 | 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注 :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潘先文 | 169,865,543 | 39.3207 | 165,934,132 | 97.69 | 38.41 | 31,105,061 | 18.75 | 39,314,11 | 100 |
周廷娥 | 31,223,816 | 7.2277 | 0 | 0 | 0 | 0 | 0 | 0 | 0 |
潘呈恭 | 26,155,611 | 6.0545 | 26,155,611 | 100 | 6.05 | 22,275,000 | 85.16 | 0 | 0 |
合计 | 227,244,970 | 52.6030 | 192,089,743 | 84.53 | 44.47 | 53,380,061 | 27.79 | 39,314,11 | 11.18 |
注1:潘呈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155,611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880,611股,限售股(高管锁定股)22,275,000股。
注2: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本次质押股份为新增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截至2021年9月24日,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对应融资余额为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160,089,74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0.4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06%,对应融资余额为49,409万元。目前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除已披露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已足额偿还)、薪酬及分红、为公司融资无偿提供担保等,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一期不存在与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也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潘先文先生、周廷娥女士、潘呈恭先生均为中国公民,住址为重庆市北碚区。潘先文先生最近三年曾任公司董事长,潘呈恭先生现为公司总经理,周廷娥女士在公司相关关联方任法人、执行董事等职务。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的原因及融资用途主要为以下二个方面:一是个人其他附属企业项目投资建设需要,如红豆杉种植及提取项目,压延铜箔、健康养老、休闲旅游项目等;二是为公司贷款无偿提供担保。因股市行情波动进行了多次补充质押、展期及新增质押融资等,形成了高比例质押股份的情况。截止目前,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尚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已提示其目前股份质押率较高的风险,其表示已关注到相关情况,并将妥善统筹资金安排,通过积极调整附属企业融资结构等多种方式,降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率。如若后续二级市场进一步剧烈波动导致有平仓的风险,将通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处置对外投资等)、追加质押物(不动产等)以及与债权人和质权人协商增信等应对措施防范触发平仓风险,以保证公司股权的稳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权益变化及潜在处置风险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