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8-334号)及《专项说明》(天健函〔2022〕8-33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对该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和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