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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2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何颉

董事长颜昌绪先生、副董事长颜亚奇先生因公出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何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
人数1073
代表股份数(万股)15046.23915,044.71511.523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0.4041%40.40%0.0041%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鉴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150,462,390100%0.000.00%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9,403,982100%0.000.00%0.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栗浩、刘亚新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等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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