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萍女士召集并主持,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现场参会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25),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6),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刘萍 苏闽娟 王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