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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尚展示: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4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一、交易进展概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加流动性,于2021年1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房产的议案》,同意出售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本文简称“惠州易尚”或“目标公司”)所持有的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英光村英光一路8号房产(本文简称“惠州房产”),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顺利实现本次交易目的,公司与交易对方深圳市恒晟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初步达成框架合作协议,拟将交易方式由出售惠州房产调整为交易持有惠州房产的惠州易尚的股权,在保留惠州房产的前提下公司将对惠州易尚进行相关资产剥离与调整,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22,000万元,具体条件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未达成正式协议,后续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恒晟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社区彩云路8号保成泰产业无E栋202;

法定代表人:黄燕贤;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9年11月0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X6RU36主营业务:科技园项目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新兴产业的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物业管理;创业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结构:黄燕贤、曹少莲;深圳市恒晟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经查询,交易对方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情况

企业名称: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私营);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英光村英光一路8号;法定代表人:孙文涛;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64589762Q;主营业务:承办展览展示,品牌策划、设计、推广服务,企业形象设计及综合服务,展览展示道具、商场展示道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

股权结构:易尚展示持股100%。

2、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1资产总额427,317,642.64514,489,093.51
2负债总额411,597,660.80496,368,147.04
3所有者权益15,719,981.8418,120,946.47
4营业收入78,596,991.01139,634,004.44
5营业利润-2,439,560.68-2,202,961.85
6净利润-2,400,964.63-1,742,759.27

3、涉及交易的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目前,惠州易尚所持有的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英光村英光一路8号房产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权利人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交易标的所持部分房产处于出租状态;除上述抵押和对外出租外,交易标的不涉及冻结等权利受限制情况;交易标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标的公司理财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交易标的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参考交易标的财务状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22,000万元。

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恒晟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应当向甲方就本次交易支付的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2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整),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2、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的意向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意向金可以用于抵扣本次交易的总价款。

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之日的下一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的首期款人民币4,5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的意向金用于抵扣首期款。

4、甲乙双方按照正式协议的约定办理目标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权的抵押登记解除手续,乙方支付的用于清偿抵押权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之抵押贷款的金额为本次交易的第二期款项。

5、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毕不动产权抵押登记解除手续即乙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当日,乙方将本次交易的总价款减去首期款及第二期款项后的剩余价款一

次性支付给甲方。

6、甲乙双方同意,自正式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有权继续租赁部分物业作为自用,细节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为准。

7、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的租金收取事项及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的正式协议约定。

8、本次交易的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正式协议中进行约定。

六、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涉及交易标的房产抵押事项,公司将与抵押权人、交易对方共同协商,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交易。

2、本次交易涉及交易标的房产对外出租情况,公司将与交易对方、承租方协商处理。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高层人员变动,涉及现有部分生产设备、员工安置、返租部分房产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等事项,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协商处理。

4、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后续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协议为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相关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和变动的可能性,对公司本期损益影响尚不确定。本次交易尚需签署正式协议,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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