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20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1.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8,7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等发行费用8,919.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780.1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116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 金额 | 存储 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 1205220029001257826 | 65,480.15 | 0.00 | 已销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 381868788833 | 30,000.00 | 0.00 | 已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19-103001040022778 | 4,300.00 | 0.00 | 已销户 |
合 计 | 99,780.15 | 0.00 | -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情况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8月19日与2018年9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