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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永兴材料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4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永兴材料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关于请做好永兴材料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已收悉。在收悉《告知函》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材料”、“公司”、“发行人”)会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有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予以落实,现将《告知函》回复如下,请贵会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词语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为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目录

问题1 ...... 3

问题2 ...... 8

问题3 ...... 25

问题4 ...... 32

问题5 ...... 38

问题1、关于商誉。截至2019年6月30日,申请人商誉余额为1.49亿元,主要为收购永诚锂业形成。永诚锂业自2016年以来持续亏损,2018年末减值测试时预计永诚锂业2019年净利润为2,459.96万元。申请人2018年确认归属于母公司商誉减值损失764.05万元,并基于永诚锂业2019年1-10月实际经营情况和11-12月预测数据,预计2019年将补提商誉减值准备4,636.13万元。请申请人说明并披露:预计2019年补提商誉减值准备时,永诚锂业2020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及毛利率预测数据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结果显著高于2019年的原因,相关测算依据是否合理,商誉减值预测结果是否审慎。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问题答复:

【发行人说明】

一、预计2019年补提商誉减值准备时,永诚锂业2020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及毛利率预测数据的具体测算过程

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诚锂业”)的主要业务为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主要产品为锂云母精矿,副产品为长石、钽铌、锡精矿等,公司在测算2019年末需对子公司永诚锂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时,营业收入及毛利率预测数据的具体过程如下:

产品名称项目2019年 (预计)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期
锂云母精矿销量(单位:万吨)3.857.127.197.267.307.347.34
销售单价(元/吨)956.92973.45992.921,002.85992.82982.89982.89
销售收入(万元)3,684.166,930.967,139.097,280.697,247.597,214.417,214.41
长石销量(单位:万吨)9.7034.9135.6135.9736.1536.3336.33
销售单价(元/吨)63.8063.1662.5361.9061.2860.6760.67
销售收入(万元)618.742,204.922,226.692,226.542,215.272,204.142,204.14
钽铌销量(单位:万吨)0.0004450.001560.001590.001610.001620.001630.00163
销售单价(元/吨)223,242.82198,687.62199,681.06199,681.06198,682.65196,695.82196,695.82
销售收入(万元)99.34309.95317.49321.49321.87320.61320.61
锡精矿销量(单位:万吨)0.0017150.006000.006120.006240.006360.006490.00649
销售单价(元/吨)61,824.3862,464.4062,776.7262,776.7262,462.8461,838.2161,838.21
销售收入(万元)106.03374.79384.19391.73397.26401.33401.33
压榨泥(超细长石)销量(单位:万吨)3.856.056.116.176.206.236.23
销售单价(元/吨)1.481.771.751.731.711.691.69
销售收入(万元)5.7010.7110.6910.6710.6010.5310.53
其他业务收入销售收入(万元)7.19------
营业收入合计(万元)4,521.169,831.3310,078.1510,231.1210,192.5910,151.0210,151.02
锂矿石处理量(万吨)20.1742.7243.1443.5643.8044.0444.04

永诚锂业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含原矿和运费)、辅料(包含钢球和药剂等)、职工薪酬和制造费用(含燃料动力费、折旧费等),2020年至2024年营业成本的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预计)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期
原材料1,328.013,429.043,493.553,558.653,578.263,613.583,613.58
辅料336.09624.50636.25648.11651.68658.11658.11
职工薪酬281.22672.54685.19697.96701.81708.74708.74
制造费用1,237.951,433.321,442.371,452.621,458.801,465.191,465.19
营业成本合计3,183.276,159.406,257.366,357.346,390.556,445.626,445.62

2020年至2024年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预计数预测数永续期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营业收入4,521.169,831.3310,078.1510,231.1210,192.5910,151.0210,151.02
营业成本3,183.276,159.406,257.366,357.346,390.556,445.626,445.62
毛利率29.59%37.35%37.91%37.86%37.30%36.50%36.50%

二、测算结果显著高于2019年的原因,相关测算依据是否合理,商誉减值预测结果是否审慎

(一)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测算结果显著高于2019年的原因

为了更好的满足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对原材料的需求,公司于2019年开始对永诚锂业原有生产车间的两条选矿生产线分别进行技术改造。截至2019年末,永诚锂业的第一条生产线改造已经完成,第二条生产线将于2020年3月上旬改造完成。两条生产线改造完成后,选矿的效率和规模均有大幅上升,锂矿石处理能力由原先800吨/天提升至1,600吨/天。预测期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高于2019年的原因:

1、2019年永诚锂业对第一条生产线进行了技术改造,改造期间无法正常生产,导致锂云母精矿产能未完全释放。永诚锂业第一条生产线的技术改造已于2019年12月完成,第二条也将在2020年3月上旬改造完成,未来产能将逐步释放,使锂云母精矿的产量随之上升,故2020年开始营业收入较2019年将会有大幅提升;

2、由于永诚锂业原有的两条生产线生产的产成品品质不够稳定,生产的部分锂云母精矿杂质含量较高,拉低了整体单价;经过优化重选系统、精细分级工艺控制等技术改造后,锂云母精矿品质得到了提升,单价将有所上升,同时主要副产品长石的产出也会提升,导致收入和毛利率均较2019年有所提升;

3、2020年随着产能的释放,产量的规模效应将使产成品单位固定成本下降,原矿的单位固定处理成本从2019年的51.79元/吨下降到2020年的25.29元/吨,使毛利率较2019年有所提升。

(二)相关测算依据是否合理,商誉减值预测结果是否审慎

1、营业收入的测算依据

(1)处理能力

2020年至2024年永诚锂业两条生产线具有1,600吨/天的锂矿石处理能力,考虑节假日、生产线日常停工检修等因素,总处理能力约为50万吨/年,本次商誉减值测试以42.72-44.04万吨/年的锂矿石处理量为测算依据,产能利用率为总处理能力的80%-90%,测算较为谨慎。永诚锂业生产的锂云母精矿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级碳酸锂生产的需要,销售能够得到保障。

(2)锂云母精矿单价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中锂云母精矿的价格按照近期市场上2.8%品位的锂云母精矿价格进行预测,预测期内不含税价格为973.45-1,002.85元,与2019年锂云母精矿的销售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受到下游碳酸锂市场价格高位回调的影响,2.8%品位的锂云母精矿市场含税价格从2017年末的2,000元/吨下降至2019年末的1,100元/吨,目前价格整体处于阶段性低位。但从长期来看,未来锂消费量受到新能源汽车行业、电网储能行业市场需求高速增长,碳酸锂价格有望稳步上扬,将带动上游锂矿资源价格的调整。本次预测以近期锂云母精矿的市场价格为测算依据,价格处于较低水平,测算较为谨慎。

(3)副产品的价格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中的副产品长石、钽铌、锡精矿、超细长石的价格按照近期市场确定,与永诚锂业2019年副产品的销售单价不存在明显差异。

2、营业成本测算依据

(1)原材料:原矿的每年耗用量为42.72-44.04万吨,测算时采用的不含税价格约为80.27-82.05元/吨,而2019年永诚锂业原矿的平均不含税采购价格为

65.84元/吨,本次商誉减值测试为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留有空间,选取价格较为谨慎;

(2)辅料:辅料参考工艺及历史生产情况等进行预估,预计每吨锂矿石需要消耗钢球和药剂14-15元,金额总计为624.50-658.11万元;

(3)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参照公司同类业务人员配置情况及当地薪酬水平估算,并且考虑到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员工人数的增加,预计每年金额为

672.54-708.74万元;

(4)制造费用:制造费用包含折旧费、燃料动力费、修理费、五金配件等。其中折旧费:固定资产按照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生产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按照平均年限法摊销,制造费用中每年折旧费金额总计为407.01- 408.23万元;燃料动力费:燃料动力费主要为电费,参考历史耗用进行预估,为17元/吨,制造费用中每年燃料动力费总金额为726.24-748.68万元;修理费、五金配件等其他费用:参考工艺及行业情况等进行预估,为7元/吨,制造费用中每年修理费、五金配件等其他费用总金额为299.04-308.28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商誉减值测试系依据历史经营数据,结合当前市场情况所作出,具备谨慎性与合理性。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补充披露上述内容。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查阅了报告期内测试对象的财务报表、相关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获取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资料,分析公司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使用的估值方法的适当性、估值参数的合理性以及估值结果的公允性;复核预测数据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管理层使用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其他假设等相符;将相关资产组实际经营业绩与历史数据进行比较;对管理层减值测试中利用的关键假设及判断进行评估,以评价管理层对现金流量预测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预计2019年末补提商誉减值准备时所做的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方法、过程、结果、参数选择合理,相关测算依据具有合理性,商誉减值预测结果具有审慎性。发行人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协助开展商誉减值测试。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预计2019年末补提商誉减值准备时所做的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方法、过程、结果、参数选择合理性,相关测算依据具有合理,商誉减值预测结果具有审慎性。发行人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协助开展商誉减值测试。

问题2、关于经营情况。申请人2019年1-9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4.47%。2018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8.93%,但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87%。申请人2018年、2019年1-9月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29亿元、1.05亿元。

请申请人说明并披露:(1)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扣非归母净利润与同期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是否发生较大不利变化;(2)最近一年及一期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的金额显著高于2016年及2017年的原因,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问题答复:

【发行人说明】

一、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扣非归母净利润与同期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年和2017年及2019年1-9月和2018年1-9月,发行人利润表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9年1-9月2018年1-9月
营业收入479,434.96403,124.03369,731.70363,600.11
营业成本407,743.52339,204.48321,903.43309,422.46
税金及附加5,489.323,102.373,605.804,096.79
销售费用4,461.974,253.573,976.333,528.59
管理费用7,721.377,753.715,770.605,269.28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9年1-9月2018年1-9月
研发费用15,707.6113,191.4212,132.0411,103.13
财务费用1,662.72218.34324.421,308.45
其他收益12,852.933,187.4910,515.039,364.97
投资收益-1,448.772,802.35985.981,614.01
信用减值损失--751.98-
资产减值损失3,353.66287.04-500.73
资产处置收益323.2170.989,818.99150.25
营业外收入0.346.17502.440.34
营业外支出362.12552.80101.22310.78
所得税费用6,011.375,592.416,850.645,942.11
归母净利润38,729.6135,165.9636,121.7933,020.46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净额8,068.793,599.8716,814.687,459.92
扣非归母净利润30,660.8231,566.0819,307.1125,560.54

发行人2018年主营业务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稳步提高,但扣非归母净利润与同期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主要系税金及附加随经营规模而增长、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票据贴现增多导致财务费用增长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长等原因,导致扣非归母净利润出现小幅下滑。

发行人2019年1-9月发行人销售情况基本稳定,但扣非归母净利润与同期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主要原因为行业阶段性波动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滑导致扣非归母净利润下滑。

(一)2018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与同期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年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较2017年变动影响较大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影响金额
营业毛利变动7,771.89
税金及附加变动-2,386.95
财务费用变动-1,444.37
研发费用变动-2,516.19
项目影响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3,066.62
影响金额合计-1,642.25
扣除所得税后影响额合计-1,395.91
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动金额-905.26

注:上述合计影响金额所适用的税率按15%计算

1、营业毛利变动

2018年和2017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及扣非归母净利润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7年变动额
营业收入479,434.96403,124.0376,310.93
营业成本407,743.52339,204.4868,539.04
毛利71,691.4463,919.557,771.89

2018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较2017年均保持增长,毛利增长对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7,771.89万元。

2、税金及附加变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7年变动额
税金及附加5,489.323,102.372,386.95

2018年度,发行人税金及附加较2017年增加2,386.95万元,主要系因经营规模扩大导致应缴增值税增加,相应地以流转税为计税(费)基础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随之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及研发费用变动

2018年与2017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及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收入比重增幅金额占收入比重
财务费用1,662.720.35661.52218.340.05
研发费用15,707.613.2819.0713,191.423.27

2018年财务费用较2017年有较大增长,主要系建设“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及上游配套项目导致资金需求增加,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规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相应增加,财务费用增长对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1,444.37万元。2018年因发行人为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大了超超临界高压锅炉用材、核电超级奥氏体不锈钢材料、镍基合金及高温合金等项目研发投入;同时,依托募投项目“年产25万吨高品质不锈钢及特种合金棒线项目”,加大工艺和技术研发力度,导致研发费用有较大增长,研发费用增长对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2,516.19万元。

4、资产减值损失变动

2018年与2017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坏账损失2,589.61287.04
商誉减值损失764.05-
资产减值损失小计3,353.66287.04

2018年度较2017年度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增加3,066.62万元,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计提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使得坏账损失增加2,302.57万元,同时发行人对2018年收购永诚锂业形成的商誉计提了764.05万元的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2018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与同期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最近一期扣非归母净利润与同期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2019年1-9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4.47%,主要因为行业阶段性波动导致棒线材价格下降所致。

2019年1-9月与2018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及扣非归母净利润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1-9月变动额
营业收入369,731.70363,600.116,131.59
其中:棒线材334,235.52340,020.34-5,784.82
国内贸易、其他35,496.1823,579.7711,916.41
营业成本321,903.43309,422.4612,480.97
其中:棒线材288,843.34289,357.79-514.45
国内贸易、其他33,060.0920,064.6712,995.42
毛利47,828.2754,177.65-6,349.38
其中:棒线材45,392.1850,662.55-5,270.37
国内贸易、其他2,436.093,515.10-1,079.01
扣非归母净利润19,307.1125,560.54-6,253.43

2019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总体基本平稳,但因营业成本增长幅度更高,导致毛利减少6,349.38万元,因毛利下滑对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利润总额影响金额-6,349.38万元。

2019年1-9月毛利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由棒线材毛利变动引起的,棒线材单位价格、成本和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1-9月变动额变动率
棒线材单位售价16,270.2416,786.31-516.07-3.07%
棒线材单位成本14,060.5914,285.18-224.59-1.57%
棒线材单位毛利2,209.642,501.14-291.50-11.65%

从棒线材单位价格来看,2019年1-9月较上年同期减少516.07元/吨,主要

系市场需求出现阶段性低迷,价格逐步回落。

从棒线材单位成本来看,2019年1-9月较上年同期减少224.59元/吨,主要系发行人原材料铬铁和超高功率电极采购价格出现回落,以及发行人通过提升生产工艺、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了能耗等生产成本所致。发行人通过原料配比优化、工艺技术改进、精细化生产管理等措施抵消了一部分销售价格回落的不利影响,但受限于行业处于阶段性波动阶段,棒线材单位毛利仍出现了291.50元/吨的降幅,因此导致2019年1-9月毛利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综上所述,2019年1-9月发行人销售情况基本稳定,但扣非归母净利润与同期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主要因行业阶段性波动导致发行人棒线材单位售价下降,导致扣非归母净利润下滑,具有合理性。

二、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是否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一)经营环境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1、政策环境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促进我国钢铁行业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这些政策的着眼点在于压缩淘汰技术水平低、产能过剩、能耗物耗大、高污染的落后产品产能,鼓励和发展技术水平高、需求旺盛、具有节能环保特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高端产品产能。

根据2019年4月公布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根据2019年10月修订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合金钢、不锈钢、耐候钢高强度紧固件、钛合金、铝合金紧固件和精密紧固件等重大装备和重点工程配套基础零部件等列为鼓励类目录。

公司所处的特种不锈钢行业作为钢铁行业的细分行业,生产的超(超)临界火电用钢、双相不锈钢等产品属于新材料领域,有节能环保特征,应用领域面向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相关产业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随着钢铁

行业开始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和转型升级,行业内环保标准高、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优质企业将迎来有利竞争局面,政策环境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2、宏观经济状况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近年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我国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有效抵御经济下行压力,2016年至2018年GDP增长率分别达到了6.7%、6.8%和6.6%,保持平稳增长;PPI指数同比变动分别为-1.4%、6.3%、3.5%。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发布的中国采购经理指数显示,2019年12月,国内制造业PMI为50.2%,与上月持平,连续两个月位于荣枯线以上,制造业延续上月扩张态势,景气稳中有升。尽管国内外环境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宏观政策效果继续显现,国内市场进一步壮大,产业发展优化升级,积极因素增多,我国宏观经济状况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3、行业状况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1)行业总体情况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由于近年来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深化,低端过剩产能加速出清、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升级是未来钢铁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根据《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产能过剩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粗钢产能净减少1亿-1.5亿吨,为钢铁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从我国未来不锈钢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看,一方面不锈钢的产能扩张步伐将放缓,结构调整及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产能减量或等量置换,行业将进入严控产能、提高利用率的发展阶段;另一方面随着我国供给侧改革的稳步推进,相对落后的不锈钢产能将逐步退出市场,不锈钢的产能利用率将逐步提升,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产能过剩倒逼产业结构优化,在未来不锈钢需求逐步改善的环境下,高端不锈钢的产量将进一步提升。

因此,从行业发展趋势看,发行人所处行业总体情况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2)行业上下游情况未对发行人产生较大不利变化

①上游行业波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在85%左右,材料成本为成

本主要因素。上游行业对不锈钢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镍价波动方面。镍价影响主要不锈钢产品的成本和价格,镍和不锈废钢价格变动如下:

元/吨

数据来源:同花顺发行人采用行业通行定价策略,即以原材料采购成本作为产品定价基础,根据不同产品的先进性、市场供应状况、竞争对手报价、用户对产品性能的具体要求等因素对产品定价进行灵活和适度调整,以适应市场竞争和用户需求,在获取合理利润的同时保持和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因此,上游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虽对发行人产品成本造成影响,但在上述定价策略下,发行人产品售价也会随原材料价格同向波动,进而减弱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影响。总体而言,原材料价格正常的周期性波动不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行业上游波动未对发行人产生较大不利变化。

②下游需求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从消费端来看,我国不锈钢表观消费量保持增长,自2008年以来,我国不锈钢的表观消费量从2008年624万吨,到2018年已经达到2,132.36万吨,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3.08%。2019年1-9月,我国不锈钢的表观消费量为1,853.12万吨,同比增加193.25万吨,增长11.64%,具体表观消费量趋势如下图:

数据来源:wind、特钢协会受益于我国制造业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在不锈钢的下游传统重要应用领域(如日用制品、建筑、工程机械、家电电子及汽车等领域)的不断发展趋势下,不锈钢的消费量有望继续维持增长,并且产品结构将不断改善,中高端产品的占比有望不断提升。未来大型建设项目将带动我国不锈钢在工业领域的大量消费,如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石油天然气加工运输及城乡基础建设工程等,都将成为新的不锈钢消费热点。此外,高端制造业——超临界和超(超)临界发电设备、环境恶劣的采油设施、LNG船的建造等行业的崛起,以及新兴领域——海洋开发、航空航天(军工)、新能源开发(核电)、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发展,都将成为新的应用领域。我国不锈钢长材下游加工制造业企业已经形成产业群效应,有助于企业协同和产业升级;其次,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阶段,这一阶段将是不锈钢长材消费密度最大、消费增速最快的时期。因此,发行人下游行业产生暂时波动,主要因为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过程的攻坚时刻,目前不锈钢价格的暂时性波动并不影响发行人所处行业及上下游长期向好的趋势,行业状况上下游情况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动。

4、行业竞争状况

发行人所处不锈钢棒线材细分领域则呈现“大行业小龙头”行业格局,不锈钢棒线材产量占比较小,在这相对小众的领域,棒线材的供给格局仍然呈现典型的头部聚集特征。由于不锈钢中高端市场具有相对严苛的技术与认证门槛,属于

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新进入者的壁垒较高,不锈钢行业前五大企业市占率高于前五大钢企粗钢市占率。

根据中国特钢协会不锈钢分会统计,2016年-2018年在我国不锈钢长材生产企业中,发行人过去三年产量、市场占有率均稳定排名第二位。2019年1-9月公司不锈钢产量同比增长4.76%,发行人在我国不锈钢长材生产企业中的领先地位表明行业竞争状况未对发行人产生较大不利变化。

5、国际贸易摩擦不会对发行人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发行人境外收入规模占比分别为4.97%、3.59%、4.67%和3.62%,报告期内境外业务规模占发行人业务总量均低于5%,且发行人下游客户较分散。因此,近年来发生国际贸易摩擦不会对发行人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自身经营情况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1、营业收入和销售规模未出现较大不利变化

2019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2019年1-9月2018年1-9月营业收入变动率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棒材207,220.0356.05%210,350.1657.85%-1.49%
线材127,015.4934.35%129,670.1835.66%-2.05%
国内贸易9,922.642.68%2,589.310.72%283.22%
其他25,573.546.92%20,990.465.77%21.83%
合计369,731.70100.00%363,600.11100.00%1.69%

2019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总体保持平稳,未出现较大不利变动。

2019年1-9月,发行人棒线材业务销售规模和产量规模较上年同期保持增长,产销率整体保持在高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1-9月变动额
棒线材销售规模205,427.56202,558.092,869.47
棒线材产量规模209,370.63202,298.237,072.40
产销率98.12%100.13%-

2、盈利能力未出现较大不利变化

2019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和毛利率与上年同期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1-9月变动额
营业收入(万元)369,731.70363,600.116,131.59
营业成本(万元)321,903.43309,422.4612,480.97
营业毛利(万元)47,828.2754,177.65-6,349.38
营业毛利率(%)12.9414.90-1.96

2019年1-9月,发行人总体毛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主要是由于棒线材业务单位价格出现下降所致。发行人毛利及毛利率下滑主要是受市场环境周期变化的影响,对比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营业毛利营业毛利率
2019年1-9月2018年1-9月营业毛利变动率2019年1-9月2018年1-9月营业毛利率变动
000825.SZ太钢不锈632,372.23909,843.93-30.50%11.86%16.52%-4.66%
000932.SZ华菱钢铁1,088,436.651,220,587.10-10.83%13.30%17.78%-4.48%
600019.SH宝钢股份2,324,496.483,503,569.11-33.65%10.72%15.55%-4.83%
600117.SH西宁特钢82,558.0736,676.83125.10%12.54%7.22%5.32%
600231.SH凌钢股份120,682.97241,500.05-50.03%7.49%15.28%-7.79%
600399.SHST抚钢49,829.3738,974.2527.85%11.38%8.96%2.42%
平均716,395.96991,858.55-27.77%11.22%13.55%-2.34%
002756.SZ永兴材料47,828.2754,177.65-11.72%12.94%14.90%-1.96%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太钢不锈、华菱钢铁、宝钢股份和凌钢股份2019年1-9月营业毛利及营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发行人营业毛利及营业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市场情况相比未出现异常,主要受市场整体周期性调整影

响;发行人营业毛利及营业毛利率下降幅度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变动水平,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市场环境变化应对能力。

3、2019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2019年预计区间 (万元)2018年度 (万元)预计变动幅度 (%)
归母净利润34,856.65-38,729.6138,729.61-10.00%至0.00%

2019年归母净利润预计为34,856.65万元至38,729.61万元,同比下降0.00%至10.00%,与上一年度不存在重大变化。2019年扣非归母净利润预计同比下降

40.00%至48.00%,主要原因如下:

(1)毛利下降

由于受不锈废钢行业周期性因素影响,导致2019年度不锈钢市场价格下调,导致毛利同比有所下降,整体变化与2019年1-9月情况保持一致。

(2)应收款项的减值

发行人子公司永诚锂业拥有对宜春科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10,489.59万元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债权于公司收购永诚锂业前就已经存在。永诚锂业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进行了财产保全。公司将根据保全资产评估价值情况,预计2019年将对应收宜春科丰的款项计提约2,000-3,000.00万元的减值准备。

(3)商誉减值

公司对2018年末收购永诚锂业产生的商誉,将于2019年末进行减值测试,预计2019年将计提4,000-5,000万元的商誉减值准备。

剔除上述应收款项减值和商誉减值这两项特殊原因,公司2019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8.00%至26.00%,与2019年1-9月扣非归母净利润下降情况保持一致,2019年度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发行人已采取措施应对市场波动

(1)加大研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坚持创新制胜,围绕国家战略型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新能源方向,继续强化与相关研究院、设计院、高校的深层次合作,充分发挥出产学研优势,持

续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在高端产品的研发生产中走在国内同行业前列。2016年至2019年9月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2,816.25万元、13,191.42万元、15,707.61万元和12,132.04万元。公司围绕国家战略型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新能源方向,继续强化与相关研究院、设计院、高校的深层次合作,充分发挥出产学研的优势,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在高端产品的研发生产中走在国内同行业前列。报告期内,成功研发了超超临界高压锅炉管坯、超级双相钢及超级奥氏体不锈钢、镍基耐蚀合金及高温合金等新产品,成功实现替代进口。

(2)稳定生产,提高产能利用率

公司生产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自2015年上市以来产销率每年均维持在较高水平。2018年公司依托首发募投项目“年产25万吨高品质不锈钢及特种合金棒线项目”投入运营,解决冶炼和轧钢不匹配的瓶颈问题,公司产能利用率有效提升,当年销量增加至28.06万吨,同比增长12.2%。未来,随着“炼钢一厂高性能不锈钢连铸系统技改项目”于2020年建成投产,可实现炼钢产量以及成材率的显著提升,公司高品质不锈钢及特种合金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

(3)提质降本,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公司通过提质增效与降本增效两种途径,降低生产总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公司通过工艺改进及优化,提高产品质量,重点提升双相不锈钢棒材、切削用不锈钢线材等优势产品的品质并增加销售占比,以实现提质增效。

2019年,为应对原材料价格特别是不锈废钢采购价格上涨的局面,公司持续优化配料控制系统,调整不锈废钢、镍合金等的采购比例,抵消了一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不利因素。

(4)强化考核,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发行人不断提高综合管理水平,以强化细节管理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提高考核针对性,改变因外部市场变化而造成公司业绩波动的被动局面。

综上所述,发行人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变动与市场整体环境有关,未出现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大幅波动的情形;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市场环境变化应对能力,

通过采取多种应对措施减少市场环境阶段性低迷带来的影响,发行人自身经营情况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的金额显著高于2016年及2017年的原因,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最近一年及一期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的金额显著高于2016年及2017年的原因

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9月,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由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771.77815.69308.48124.65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743.2612,037.242,879.012,100.12
合计10,515.0312,852.933,187.492,224.77

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的金额显著高于2016年及2017年主要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大幅增加所致。报告期内,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再生资源回收财政补助8,657.1088.8511,345.6694.25----
科研补助11.800.12285.512.3715.000.52239.0011.38
企业发展扶持基金1,043.6010.71351.642.922,242.3077.881,283.9461.14
税费返还----561.3519.50566.5026.97
其他零星补助30.760.3254.430.4560.362.1010.680.51
合计9,743.26100.0012,037.24100.002,879.01100.002,100.12100.0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自2018年开始大幅增加,主要系发行人收到再生资源回收财政补助。该项补助系发行人子公司永兴物资加大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力

度,依据下列政策文件,收到并确认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发文主体发文时间文件名称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3/29《关于湖州永兴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一企一策”专题会议纪要》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10/10《关于财政奖励政策的函》

2018年至2019年1-9月,发行人收到该项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财政补助具体拨付时间金额
2018年再生资源回收财政补助2018/2/11974.66
2018/3/211,000.00
2018/4/22,074.78
2018/7/261,090.00
2018/8/29900.00
2018/9/271,100.00
2018/9/271,050.00
2018/11/281,017.00
2018/11/282,139.22
合计11,345.66
2019年1-9月再生资源回收财政补助2019/1/29800.00
2019/2/281,000.00
2019/3/221,800.00
2019/3/261,170.51
2019/7/291,200.00
2019/7/30800.00
2019/9/25492.86
2019/9/251,393.73
合计8,657.10

综上所述,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的金额显著高于2016年及2017年主要原因为,2018年至2019年9月发行人持续收到再生资源

回收财政补助所致。

(二)发行人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订)》第四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订)》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订)》第九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订)》第十一条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再生资源回收财政补助系发行人子公司永兴物资因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而取得,依据前述政策文件,发行人根据实际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后确认的政府补助项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订)》第六条的规定。

此外,该项补助系支持永兴物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回收废不锈钢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所下发的补助资金,属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发行人将其列入“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订)》第四、九、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显著高于2016年及2017年,主要因为发行人于2018年和2019年1-9月分别

收到11,345.66万元和8,657.10万元的再生资源回收财政补助;发行人将其列入“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补充披露上述内容。【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进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访谈以了解公司的业绩变动因素及其应对措施,获取公司主要产品收入、成本、毛利、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其他收益的数据并分析了变动情况及影响因素;

(2)查阅了行业及上下游产业研究报告、行业数据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期公开披露资料,获取并分析了公司制定的应对业绩下滑的相关措施;

3、查阅了发行人政府补助相关文件及资金流水凭证,比对分析了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2018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与同期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保持主营业务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稳步提高,但因税金及附加随经营规模而增长、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票据贴现增多导致财务费用增长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原因,导致扣非归母净利润出现小幅下滑,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2019年1-9月扣非归母净利润与同期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发行人销售情况基本稳定,但因行业阶段性波动导致发行人产品单位价格有所下降导致扣非归母净利润下滑,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4)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的金额显著高于2016年及2017年,主要原因为2018年至2019年9月发行人持续收到再生资源回收财政补助所致;发行人政府补助款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核查意见】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2018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与同期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保持主营业务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稳步提高,但因税金及附加随经营规模而增长、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票据贴现增多导致财务费用增长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原因,导致扣非归母净利润出现小幅下滑,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2019年1-9月扣非归母净利润与同期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发行人销售情况基本稳定,但因行业阶段性波动导致发行人产品单位价格有所下降导致扣非归母净利润下滑,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4)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的金额显著高于2016年及2017年,主要原因为2018年至2019年9月发行人持续收到再生资源回收财政补助所致;发行人政府补助款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3、关于永兴家园。2013年6月,申请人于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永兴家园所在地块,该地块所建永兴家职工宿舍原计划用于公司职工和引进入才住房。截至目前,申请人职工己认购46套,共对外处置永兴家园房产31套,剩余111套房屋。公司员工购买的房屋平均单价与对外处置的房屋平均单价存在约900元/㎡左右的差异。

请申请人说明:(1)处置永兴家园31套房产的原因和方式,是否存在向不特定对象销售的情况;(2)处置31套永兴家园房产的平均单价与同时期、同地段房产销售市场价格的差异情况,是否为市场销售行为,是否构成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3)剩余111套房屋目前持有状态,是否已出租或签订销售意向协议。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出具明确核查意见。

问题答复:

【发行人说明】

一、处置永兴家园31套房产的原因和方式,是否存在向不特定对象销售的

情况

(一)处置永兴家园31套房产的原因和方式

1、处置永兴家园31套房产的原因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不锈钢棒线材及特殊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3年,公司当时在职员工有842人,其中一线生产工人超过600人,且大部分为厂区附近的当地村民。由于公司厂区远离湖州市区,为便利员工生活和保障员工的稳定性,公司于2013年6月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永兴家园所在地块后开始建设永兴家园项目,主要用于公司职工和引进人才住房。永兴家园项目于2017年7月取得相应不动产权证书后,按照前期认购意向向公司员工进行二手房转让。

由于永兴家园建设周期较长,在建设过程中,公司总部厂区附近的罗家浜村、黄芝山村等多个村纳入政府整体规划进行拆迁,来自厂区附近的大部分员工因拆迁而取得政府提供的搬迁安置房或商品房,使得公司员工对职工宿舍的需求大幅减弱,造成原拟认购永兴家园房屋员工实际认购数量大幅减少。永兴家园认购过程中,公司员工仅完成认购40余套,认购比例不足25%,造成剩余永兴家园房产闲置。

根据员工认购意向,公司对部分永兴家园闲置房产进行了对外处置,共完成处置31套。

2、处置方式

经2017年7月召开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除职工已认购的套数外,公司决定:(1)将剩余永兴家园房产中的30多套用作内部职工宿舍使用,其余大部分预留给企业现有职工和引进人才;(2)公司为加快存量资产盘活,决定将除上述职工宿舍和预留之外多余的永兴家园房产以处置固定资产的形式进行对外处置,数量不超过总套数的20%。

为加快企业存量资产盘活,公司通过员工介绍、房产中介机构等多渠道以二手房的形式向员工之外的不特定人员处置了部分永兴家园房产。

(二)是否存在向不特定对象销售的情况

公司在实际对外处置过程中,存在处置对象为公司员工之外的不特定人员的

情况。就上述向员工之外人员处置事项,公司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和沟通,并取得了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为加快企业存量资产盘活,同意永兴材料以二手房形式多渠道处置”。

二、处置31套永兴家园房产的平均单价与同时期、同地段房产销售市场价格的差异情况,是否为市场销售行为,是否构成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一)处置31套永兴家园房产的平均单价与同时期、同地段房产销售市场价格的差异情况

公司自2017年开始对外处置永兴家园房产,各年对外处置的房产价格以及同时期、同地段房产销售市场价格如下:

年份永兴家园同时期、同地段房产
套数(套)处置单价(元/㎡)楼盘名称楼盘地址预售证号单价大致范围(元/㎡)
2017年54,728.55(注)岁金时代·书香苑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塞山路、漾东路交叉口湖售许字(2017)第00065号7,035-7,814
天河·理想城湖州市吴兴区田园东路与二环南路湖售许字(2017)第00108号8,380-13,730
碧桂园·翡翠湾湖州市吴兴区二环西路与田园路交叉口东南侧湖售许字(2017)第00251号8,837-10,525
2018年176,831.35湖州恒大御峰湖州市吴兴区二环西路与东坡路交叉口湖售许字(2018)第00430号10,766-12,153
汎港·润合湖州市夹山路与二环西路交汇处湖售许字(2018)第00142号9,616-10,916
岁金时代·书香苑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塞山路、漾东路交叉口湖售许字(2018)第00415号9,960-10,745
2019年96,613.32湖州恒大御峰湖州市吴兴区二环西路与东坡路交叉口湖售许字(2019)第00063号9,782-11,941
江南桃源湖州市吴兴区前湾路228号湖售许字(2019)第00123号9,316-11,136
碧桂园·禧悦二环西路与港南路交汇路口湖售许字(2019)第00566号10,479-12,503

注:主要因为房屋位置、户型等原因,2017年处置单价较低。

永兴家园外处置的31套房屋平均单价约为6,296.97元/平方米,永兴家园所在开发区西南片区的小区主要有“岁金时代·书香苑”、“天河·理想城”、“碧桂园·翡翠湾”等,其同时期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销售价格明显普遍高于永兴家园的处置均价。

(二)是否为市场销售行为,是否构成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公司通过员工介绍、房产中介机构等多渠道以二手房销售的形式向员工之外的不特定人员处置永兴家园房产不构成市场销售行为,不构成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具体说明如下:

1、永兴家园项目系为改善员工住房条件及吸引人才而开展,不是市场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经营系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品质不锈钢棒线材及特种合金棒线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永兴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中未含有任何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内容,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8月23日出具的湖办第39号《抄告单》,永兴家园项目属于企业自建性质、定向销售的住宅项目,销售对象为永兴材料引进的人才和永兴材料职工,房屋产权过户后的产权人仅限永兴材料引进的人才、永兴材料职工,“永兴家园”项目区别于普通商品房,由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永兴材料以二手房进行销售。永兴家园项目建设的初衷系为改善部分无商品住房员工的居住条件,吸引人才而进行,不是市场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永兴家园对外出售系为盘活资产而进行的多渠道处置,且已取得政府部门同意处置的证明

永兴家园开发系改善员工住房条件及吸引人才而进行,但由于永兴家园建设过程中公司部分员工因拆迁取得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房或商品房,对员工宿舍的需求大幅减弱,造成原拟认购永兴家园房屋员工实际认购数量大幅减少。为盘活存量资产,公司对外处置永兴家园房产,就上述向员工之外人员销售事项,公司

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和沟通,并已取得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21日出具的《证明》: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注:现已更名为永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材料”)建设‘永兴家园’,转让价格在建造成本基础上确定,不以盈利为目的,不构成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违反国家有关房地产调控及湖州市限售等政策的相关规定。永兴材料在‘永兴家园’土地取得、建设、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为加快企业存量资产盘活,同意永兴材料以二手房形式多渠道处置。并且,永兴材料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因违反土地和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房屋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3、公司就永兴家园定价系在建造成本基础上确定,与同时期、同地段商品住宅平均单价相比较低,且处置永兴家园房产损益占比较低

公司转让永兴家园房产的价格均系在建造成本基础上予以确定,永兴家园房产售价低于其所在开发区西南片区同时期取得预售许可的其他小区售价。截至2019年9月30日,永兴家园房产账面价值占净资产的比例低于2%,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各期由于处置永兴家园房产导致的资产处置损益占相应净利润的比例均低于1%,公司拥有并处置永兴家园房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4、公司已就永兴家园房产销售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已制定相关《员工购房管理制度》

公司已制定《员工购房管理制度》,对购买永兴家园房产的员工购房资格、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对员工之外人员出售及违反规定时予以处罚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将严格按照《抄告单》的要求,将销售对象限定在公司职工和引进的人才范围内,若未来有新的规定或监管机关另有明确要求的,公司将按相应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规范。同时公司已制定相关《员工购房管理制度》,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已购永兴家园房产且仍持有的公司在职员工,及未来购买永兴家园房产的公司员工,其在职期

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向公司员工以外人员出售永兴家园房产,公司将严格执行《员工购房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若上述公司员工违反规定,公司将对该等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高兴江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公司因‘永兴家园’事项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实施任何形式的处罚或要求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本人愿意承担公司因此而导致、承担的任何损失、成本和费用。”

综上所述,公司建设并销售永兴家园项目不构成市场销售行为,不构成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三、剩余111套房屋目前持有状态,是否已出租或签订销售意向协议

永兴家园剩余111套房屋中,目前约有30多套用作公司员工宿舍。除该等用作员工宿舍房屋外,永兴家园剩余房屋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未对外出租或签订销售意向协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进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永兴家园项目相关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立项备案信息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其备案回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湖办第39号《抄告单》、《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的证书或文件;

(2)查阅了发行人员工花名册、永兴家园销售清单及永兴家园31套对外处置房屋相关售房协议,对永兴家园项目的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3)获取了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并获取了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的《承诺函》;

(4)查阅了发行人《员工购房管理制度》及其相关内部决策程序文件;

(5)通过网络对相关房产信息进行查询,并于透明售房网(湖州)(hu.tmsf.com)对永兴家园所在“开发区西南片区”同时期年取得预售许可的主

要小区的销售价格进行了公开查询。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对外处置永兴家园31套房产,主要是由于公司总部厂区附近村庄拆迁导致员工认购不足。发行人通过员工介绍、房产中介机构等多渠道以二手房销售的形式向员工之外的不特定人员销售永兴家园房产;

(2)鉴于永兴材料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人建设并销售永兴家园项目系为改善部分无商品住房员工的居住条件,吸引人才而进行,不是市场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永兴家园对外出售系为盘活资产而进行的多渠道处置,且已取得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多渠道处置《证明》,同时,发行人就永兴家园定价系在建造成本基础上确定,与同时期、同地段商品住宅平均单价相比较低,且处置永兴家园房产损益占比较低,此外,发行人已就永兴家园房产销售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已制定相关《员工购房管理制度》,发行人建设并销售永兴家园项目不构成市场销售行为,不构成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永兴家园剩余111套房屋中,目前约有30多套用作公司员工宿舍。除该等用作员工宿舍房屋外,永兴家园剩余房屋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未对外出租或签订销售意向协议。

【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

(1)公司对外处置永兴家园31套房产,主要是由于公司总部厂区附近村庄拆迁导致员工认购不足。发行人通过员工介绍、房产中介机构等多渠道以二手房销售的形式向员工之外的不特定人员销售永兴家园房产;

(2)鉴于永兴材料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人建设并销售永兴家园项目系为改善部分无商品住房员工的居住条件,吸引人才而进行,不是市场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永兴家园对外出售系为盘活资产而进行的多渠道处置,且已取得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多渠道处置《证明》,同时,发行人就永兴家园定价系在建造成本基础上确定,与同时期、同地段商品住宅平均单价相

比较低,且处置永兴家园房产损益占比较低,此外,发行人已就永兴家园房产销售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已制定相关《员工购房管理制度》,发行人建设并销售永兴家园项目不构成市场销售行为,不构成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永兴家园剩余111套房屋中,目前约有30多套用作公司员工宿舍。除该等用作员工宿舍房屋外,永兴家园剩余房屋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未对外出租或签订销售意向协议。

问题4、关于应收票据。根据申报材料,截至2016年至2019年6月末,申请人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67,640.45万元、96,426.72万元、96,763.53万元和80,141.76万元,分别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重为29.69%、40.83%、41.43%和

37.08%,占比较大,主要原因系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货款的比重较多。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

请申请人:(1)对照主要客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说明并披露发行人应收票据结算占比较高的合理性;(2)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应收票据背书、贴现以及到期兑付情况,是否存在到期未能兑付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问题答复:

【发行人说明】

一、对照主要客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说明并披露发行人应收票据结算占比较高的合理性

(一)报告期公司主要客户结算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主要销售客户(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收入前10名),统计其销售收入、销售收款及结算方式,明细情况如下:

1、2019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结算金额结算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占比(%)银行转账占比(%)
1中国石化物资装备华东有限公司37,907.3915.2742,268.1412,749.0730.1629,519.0769.84
2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21,270.238.5737,599.4921,109.0056.1416,490.4943.86
3宁波腾业贸易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18,596.897.4921,158.9521,133.7199.8825.240.12
4浙江永立钢业有限公司9,679.623.9010,367.3410,367.34100.00--
5江苏银环精密钢管有限公司8,610.763.479,303.069,301.5199.981.550.02
6常州展悦贸易有限公司7,924.913.198,660.328,660.32100.00--
7浙江东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7,340.242.968,316.702,411.1328.995,905.5771.01
8浙江卓业能源装备有限公司6,295.472.547,148.894,113.6357.543,035.2642.46
9无锡市劝诚特钢有限公司5,850.992.366,531.126,484.3199.2846.810.72
10奥展实业有限公司5,578.952.256,376.003,040.0047.683,336.0052.32
合计129,055.4552.00157,730.0199,370.0263.0058,359.9937.00
应收票据结算总额174,468.80
占应收票据发生额比56.96%

2、2018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结算金额结算方式
银行承兑 汇票占比(%)银行转账占比(%)
1中国石化物资装备华东有限64,316.6213.4174,408.5860,362.8781.1214,045.7118.88
公司
2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39,681.428.2845,418.0841,714.0191.843,704.078.16
3宁波腾业贸易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32,914.276.8738,491.2438,445.0599.8846.190.12
4浙江永立钢业有限公司23,581.084.9227,282.3027,282.30100.00
5浙江东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18,492.343.8621,643.675,776.5726.6915,867.1073.31
6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15,598.113.2518,677.8618,677.86100.00
7常州展悦贸易有限公司13,777.072.8716,580.0615,760.0695.05820.004.95
8江阴大商商贸有限公司12,678.392.6414,777.1310,695.0372.384,082.1027.62
9浙江卓业能源装备有限公司11,598.212.4213,460.7911,337.0784.222,123.7215.78
10江苏银环精密钢管有限公司11,443.072.3913,351.5413,351.04100.000.50
合计244,080.5850.91284,091.25243,401.8685.6840,689.3914.32
应收票据结算总额405,856.91
占应收票据发生额比59.97%

3、2017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结算金额结算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占比(%)银行转账占比(%)
1中国石化物资装备华东有限公司46,052.7611.4353,939.983,000.005.5650,939.9894.44
2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38,346.739.5145,515.1442,943.1694.352,571.985.65
3宁波腾业贸易24,162.995.9928,286.9024,440.1586.403,846.7513.60
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
4浙江东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19,675.834.8822,999.544,799.5420.8718,200.0079.13
5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19,365.744.8022,095.5922,087.4599.968.140.04
6江苏银环精密钢管有限公司18,323.634.5521,420.0621,420.06100.00
7浙江永立钢业有限公司17,077.724.2418,533.3418,516.8399.9116.510.09
8江阴大商商贸有限公司11,938.882.9613,887.319,467.3168.174,420.0031.83
9浙江天星不锈钢有限公司11,291.062.8013,243.5113,243.51100.00
10奥展实业有限公司9,031.822.2410,523.431,529.4214.538,994.0185.47
合计215,267.1653.40250,444.80161,447.4364.4688,997.3735.54
应收票据结算总额286,548.04
占应收票据发生额比56.34%

4、2016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结算金额结算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占比(%)银行转账占比(%)
1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40,262.6812.7340,543.4032,186.8279.398,356.5820.61
2中国石化物资装备华东有限公司26,544.348.3930,994.416,375.7820.5724,618.6379.43
3宁波腾业贸易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20,873.096.6024,968.8221,928.8287.823,040.0012.18
4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18,007.165.6921,022.0720,756.8998.74265.181.26
5浙江东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16,359.425.1719,001.534,797.2425.2514,204.2974.75
6江苏银环精密钢管有限公司12,247.213.8714,331.9014,331.90100.00
7江阴大商商贸有限公司10,641.933.3612,555.652,255.6117.9610,300.0482.04
8奥展实业有限公司8,653.572.7410,208.071,764.3917.288,443.6882.72
9浙江永立钢业有限公司7,652.102.4210,497.5310,464.8399.6932.700.31
10浙江天星不锈钢有限公司6,353.942.017,271.547,271.54100.00
合计167,595.4452.98191,394.92122,133.8263.8169,261.1036.19
应收票据结算总额205,504.96
占应收票据发生额比59.43%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主要客户均可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客户会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银行授信以及市场利率等因素自行决定结算方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销售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销售回款占销售回款的比重分别为63.81%、64.16%、85.83%和63.00%,处在较高的比例。其中2018年明显高于其他报告期的比例,主要系公司2018年第一大客户中国石化物资装备华东有限公司用票据结算货款比重明显增长,比例高达81.12%。公司应收票据结算占比较高,与公司业务规模及客户的结算方式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二)应收票据占公司流动资产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公司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单位:%

公司名称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比例
2019年 6月30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太钢不锈8.8311.3312.3412.94
华菱钢铁27.0222.2019.917.31
宝钢股份22.9124.2623.9010.00
西宁特钢1.861.064.674.53
凌钢股份13.2213.7813.427.87
ST抚钢25.0122.6615.1415.27
行业平均16.4815.8814.899.65
永兴材料37.0841.4340.8329.69

期末应收票据金额会受到票据贴现规模、应收账款结算时点的影响,不同公司之间差异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比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数,主要是因为公司的下游客户以票据支付为主,公司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9.69%、40.83%、41.43%和37.08%,一惯占比较高且处在相对比较稳定的水平。

二、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应收票据背书、贴现以及到期兑付情况,是否存在到期未能兑付的情形

报告期应收票据背书、贴现以及到期兑付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6月30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期初余额96,763.5396,426.7267,640.4568,373.08
本期增加(注1)174,468.80405,856.91286,548.04205,504.96
本期减少191,090.57405,520.10257,761.77206,237.59
其中:背书31,686.4161,127.3053,601.8753,748.33
贴现112,400.72162,485.1927,754.02-
到期兑付47,003.44181,907.61176,405.88152,489.26
期末余额80,141.7696,763.5396,426.7267,640.45
截至2019年末背书、贴现或到期兑付金额77,956.5996,763.5396,426.7267,640.45
期后结算占比(注2)97.27%100.00%100.00%100.00%

注1:公司2018年公司收到应收票据405,856.91万元,较前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受第一大客户中国石化物资装备华东有限公司用票据结算货款比例大幅增加所致。

注2:截至2019年末,公司2019年6月末的应收票据中有1,685.17万元为一年承兑期,尚未到期兑付;剩余500.00万元票据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5日,公司于2020年1月3

日已收到票据兑付款500.00万元。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除尚未到期应收票据未兑付外,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没有发生过被追索的情况,不存在应收票据到期后无法兑付的情形。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补充披露上述内容。【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了解公司的销售收款政策以及应收票据管理情况,分析应收票据余额是否合理;获取公司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抽盘了库存票据,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登记内容核对:检查库存票据种类、票据号、签收的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收款日期、收回金额等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登记内容是否相符;分析贴现背书的商业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公司应收票据结算的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应收票据结算货款占比较高与公司实际经营特点相符,具有合理性;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可收回风险较小,不存在到期无法及时兑付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应收票据结算货款占比较高与公司实际经营特点相符,具有合理性;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可收回风险较小,不存在到期无法及时兑付的情形。

问题5、关于货币资金。根据申报材料,截至2016年至2019年6月末,申请人的货币资金分别为55,064.71万元、36,563.04万元、44,211.47万元和66,631.14万元,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占流动资产比重均较高;同期,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5,600万元和4,894.39万元,2019年上半年新增长期借款

13,674.50万元,主要系工程建设资金需求。请发行人:(1)说明并披露上述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存放方式,银行存款相关金额是否真实、准确;(2)说明并披露是否存在通过银行进行资金归集或呈现余额管理的情形;(3)结合日常运营需要,分析持有大额货币资金并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继续新增债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资产结构和债务结构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问题答复:

【发行人说明】

一、说明并披露上述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存放方式,银行存款相关金额是否真实、准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组成结构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 6月30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库存现金20.0617.508.438.08
银行存款66,611.0944,148.9736,529.6155,056.63
其他货币资金-45.0025.00-
合计66,631.1444,211.4736,563.0455,064.71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少量库存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均系远期结售汇合约保证金),而银行存款主要为活期存款,主要存放在公司及子公司开立的基本户、一般户等银行账户内,各银行账户均按照公司的资金账户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及存放方式具体如下:

(1)2019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公司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合计
银行存款其中:募集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永兴材料1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10,003.75--10,003.75
2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营业部8,511.04--8,511.04
3交通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5,678.53--5,678.53
4金华银行湖州分行5,354.94--5,354.94
5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4,017.76--4,017.76
6浦发银行湖州支行3,223.79--3,223.79
7绍兴银行湖州分行1,076.19--1,076.19
8湖州银行城南支行1,004.07--1,004.07
9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736.24--736.24
10中国农业银行城中支行198.68--198.68
11嘉兴银行湖州分行91.44--91.44
12华夏银行湖州分行73.28--73.28
13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67.49--67.49
14招商银行湖州分行60.08--60.08
15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市分行营业部43.05--43.05
16花期银行杭州分行19.36--19.36
17江苏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11.35--11.35
18光大银行杭州分行10.43--10.43
19邮储银行浙江湖州红旗路支行8.30--8.30
20湖州银行凤凰支行8.21--8.21
21湖州银行总行营业大厅7.91--7.91
22稠州银行湖州分行6.78--6.78
23浙商银行湖州分行4.04--4.04
24中信银行杭州分行3.35--3.35
25恒丰银行湖州分行2.60--2.60
26台州银行湖州分行2.38--2.38
27湖州银行杨家埠支行2.18--2.18
28兴业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0.59--0.59
湖州永兴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29吴兴农商银行城南支行920.00--920.00
30中国银行湖州分行350.87--350.87
31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51.38--51.38
32稠州银行湖州分行7.56--7.56
33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分行5.13--5.13
34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1.86--1.86
35招商银行湖州支行1.47--1.47
36华夏银行湖州分行1.10--1.10
37浦发银行湖州支行0.46--0.46
38交通银行湖州营业部0.22--0.22
39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分行0.07--0.07
湖州永兴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40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4,637.56--4,637.56
41华夏银行湖州分行3,081.96--3,081.96
42吴兴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2,000.20--2,000.20
43湖州银行杨家埠支行1,603.76--1,603.76
44吴兴农村合作银行赵湾支行1,015.05--1,015.05
45吴兴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1,008.70--1,008.70
46浦发银行湖州支行1,001.67--1,001.67
47中国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999.91--999.91
48湖州银行营业部33.85--33.85
49交通银行湖州支行14.92--14.92
50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9.23--9.23
51浙商银行湖州分行1.73--1.73
52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湖州分行1.08--1.08
53广发银行湖州分行0.98--0.98
54南浔银行湖城支行0.93--0.93
55兴业银行湖州分行0.87--0.87
56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0.85--0.85
57稠州银行湖州分行0.84--0.84
58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分行0.64--0.64
59招商银行湖州支行0.36--0.36
60恒丰银行湖州分行0.31--0.31
湖州永兴投资有限公司61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94.90--94.90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美洲公司62CITIBANK, N.A.209.75--209.75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3中国工商银行宜丰支行6,352.34--6,352.34
64宜丰中银富登村镇银行919.85--919.85
65浦发银行湖州支行33.48--33.48
66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0.01--0.01
宜丰县花桥永拓矿业有限公司67中国工商银行宜丰支行1,898.69--1,898.69
68江西省农村信用社81.16--81.16
永诚锂业69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花桥支行24.70--24.70
70中国工商银行宜丰支行6.46--6.46
71九江银行宜丰支行4.32--4.32
72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兴分社2.07--2.07
总 计66,611.09--66,611.09

(2)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开立主体序号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合计
银行存款其中:募集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永兴材料1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6,754.98-45.006,799.98
2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营业部5,130.04--5,130.04
3交通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4,198.98--4,198.98
4绍兴银行湖州分行2,468.83--2,468.83
5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2,166.82--2,166.82
6浙商银行湖州分行1,003.61--1,003.61
7中国农业银行城中支行467.23--467.23
8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市分行营业部322.87--322.87
9湖州银行凤凰支行287.38--287.38
10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222.03--222.03
11浦发银行湖州支行132.49--132.49
12嘉兴银行湖州分行89.86--89.86
13招商银行湖州分行59.96--59.96
14湖州银行城南支行44.18--44.18
15兴业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20.69--20.69
16花期银行杭州分行19.34--19.34
17湖州银行杨家埠支行13.90--13.90
18江苏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11.35--11.35
19光大银行杭州分行10.42--10.42
20金华银行湖州分行9.02--9.02
21邮储银行浙江湖州红旗路支行8.29--8.29
22湖州银行总行营业大厅7.76--7.76
23华夏银行湖州分行7.39--7.39
24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7.04--7.04
25稠州银行湖州分行6.79--6.79
26中信银行杭州分行3.39--3.39
27恒丰银行湖州分行2.62--2.62
28台州银行湖州分行2.37--2.37
湖州永兴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29中国银行湖州分行668.45--668.45
30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607.52--607.52
31稠州银行湖州分行11.42--11.42
32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分行3.57--3.57
33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1.88--1.88
34交通银行湖州营业部1.07--1.07
35招商银行湖州支行0.98--0.98
36华夏银行湖州分行0.62--0.62
37浦发银行湖州支行0.47--0.47
38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分行0.16--0.16
湖州永兴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39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4,107.62--4,107.62
40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2,899.02--2,899.02
41稠州银行湖州分行2,032.82--2,032.82
42吴兴农村合作银行赵湾支行2,000.00--2,000.00
43浦发银行湖州支行427.04--427.04
44交通银行湖州支行49.03--49.03
45湖州银行营业部17.27--17.27
46招商银行湖州支行5.93--5.93
47华夏银行湖州分行5.25--5.25
48湖州银行杨家埠支行2.76--2.76
49吴兴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2.17--2.17
50浙商银行湖州分行1.69--1.69
51吴兴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1.30--1.30
52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湖州分行1.08--1.08
53南浔银行湖城支行0.92--0.92
54兴业银行湖州分行0.88--0.88
55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分行0.82--0.82
56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0.80--0.80
57广发银行湖州分行0.71--0.71
58恒丰银行湖州分行0.33--0.33
湖州永兴投资有限公司59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94.87--94.87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美洲公司60CITIBANK, N.A.139.45--139.45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1中国工商银行宜丰支行2,999.45--2,999.45
62宜丰中银富登村镇银行2,194.27--2,194.27
63浦发银行湖州支行42.34--42.34
64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0.01--0.01
江西永兴和锂新材料有限公司65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3.93--3.93
宜丰县花桥永拓矿业有限公司66中国工商银行宜丰支行2,149.06--2,149.06
67江西省农村信用社160.59--160.59
永诚锂业68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花桥支行25.07--25.07
69中国建设银行宜丰支行5.01--5.01
70中国工商银行宜丰支行1.03--1.03
71交通银行宜春支行0.09--0.09
72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兴分社0.06--0.06
73中国银行宜丰支行0.05--0.05
74中国农业银行宜丰县支行0.05--0.05
75兴业银行宜春分行营业部0.45--0.45
总 计44,148.97-45.0044,193.97

(3)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开立主体序号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合计
银行存款其中:募集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永兴材料1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14,683.042,538.3625.0014,708.04
2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营业部3,382.35951.43-3,382.35
3绍兴银行湖州分行2,562.27--2,562.27
4交通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1,474.41--1,474.41
5兴业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1,225.93--1,225.93
6恒丰银行杭州分行1,002.52--1,002.52
7稠州银行湖州分行856.22--856.22
8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470.2389.11-470.23
9中国农业银行城中支行420.98--420.98
10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376.74--376.74
11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市分行营业部332.25--332.25
12湖州银行凤凰支行168.51--168.51
13嘉兴银行湖州分行88.72--88.72
14招商银行湖州分行49.84--49.84
15浙商银行湖州分行39.87--39.87
16华夏银行湖州分行22.29--22.29
17花期银行杭州分行19.16--19.16
18江苏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11.33--11.33
19光大银行杭州分行10.43--10.43
20湖州银行杨家埠支行8.91--8.91
21邮储银行浙江湖州红旗路支行8.26--8.26
22湖州银行总行营业大厅7.74--7.74
23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6.58--6.58
24中信银行杭州分行3.48--3.48
25台州银行湖州分行2.37--2.37
26浦发银行湖州支行1.14--1.14
湖州永兴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27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913.07--913.07
28中国银行湖州分行772.61--772.61
29交通银行湖州营业部4.43--4.43
30稠州银行湖州分行3.98--3.98
31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分行1.60--1.60
32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1.45--1.45
33招商银行湖州支行1.04--1.04
34华夏银行湖州分行0.14--0.14
35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分行0.04--0.04
湖州永兴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36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1,193.11--1,193.11
37华夏银行湖州分行1,090.02--1,090.02
38交通银行湖州支行370.99--370.99
39湖州银行营业部14.76--14.76
40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9.70--9.70
41稠州银行湖州分行8.82--8.82
42吴兴农村合作银行城北支行4.55--4.55
43吴兴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2.83--2.83
44湖州银行杨家埠支行2.69--2.69
45招商银行湖州支行0.89--0.89
46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分行0.89--0.89
47浦发银行湖州支行0.85--0.85
48南浔银行湖城支行0.82--0.82
49兴业银行湖州分行0.79--0.79
50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0.71--0.71
51嘉兴银行湖州分行0.62--0.62
52浙商银行湖州分行0.50--0.50
53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湖州分行0.41--0.41
湖州永兴投资有限公司54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94.64--94.64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美洲公司55CITIBANK, N.A.233.27--233.27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6中国工商银行宜丰支行3,063.61--3,063.61
57宜丰中银富登村镇银行500.00--500.00
江西永兴和锂新材料有限公司58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1,000.20--1,000.20
总 计36,529.613,578.9025.0036,554.61

(4)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开立主体序号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合计
银行存款其中:募集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永兴材料1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11,714.305,322.57-11,714.30
2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7,750.8289.49-7,750.82
3浦发银行湖州支行5,037.63--5,037.63
4交通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4,237.73--4,237.73
5邮储银行浙江湖州红旗路支行3,543.45--3,543.45
6中国农业银行城中支行3,161.01--3,161.01
7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2,368.76--2,368.76
8嘉兴银行湖州分行2,073.11--2,073.11
9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营业部1,537.39274.59-1,537.39
10绍兴银行湖州分行1,280.69--1,280.69
11兴业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1,265.83--1,265.83
12湖州银行凤凰支行645.96--645.96
13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市分行营业部604.02--604.02
14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602.54--602.54
15稠州银行湖州分行550.77--550.77
16华夏银行湖州分行483.99--483.99
17招商银行湖州分行48.80--48.80
18浙商银行湖州分行27.26--27.26
19湖州银行杨家埠支行22.54--22.54
20花期银行杭州分行19.10--19.10
21江苏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11.31--11.31
22光大银行杭州分行10.44--10.44
23中信银行杭州分行3.51--3.51
24台州银行湖州分行2.36--2.36
25湖州银行总行营业大厅0.95--0.95
湖州永兴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26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1,292.96--1,292.96
27交通银行湖州营业部35.88--35.88
28中国银行湖州分行7.94--7.94
29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分行3.07--3.07
30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1.55--1.55
31华夏银行湖州分行0.16--0.16
32招商银行湖州支行0.13--0.13
33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分行0.11--0.11
湖州永兴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34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3,237.16--3,237.16
35吴兴农村合作银行城北支行1,001.94--1,001.94
36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湖州分行1,000.34--1,000.34
37稠州银行湖州分行736.25--736.25
38交通银行湖州支行15.12--15.12
39华夏银行湖州分行9.27--9.27
40湖州银行营业部4.45--4.45
41吴兴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2.82--2.82
42湖州银行杨家埠支行1.05--1.05
43浦发银行湖州支行0.88--0.88
44嘉兴银行湖州分行0.62--0.62
45南浔银行湖城支行0.61--0.61
46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分行0.60--0.60
47浙商银行湖州分行0.55--0.55
48招商银行湖州支行0.48--0.48
49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0.46--0.46
50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0.31--0.31
51兴业银行湖州分行0.30--0.30
湖州永兴投资有限公司52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2.16--2.16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美洲公司53CITIBANK, N.A.695.19--695.19
总 计55,056.635,686.65-55,056.63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所属银行地点与其经营地点相符,上述账户均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所设立,上述银行存款真实准确。

针对货币资金,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的业务岗位分离,并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公司每月对所有银行存款账户获取对账单,编制余额调节表,并经适当层级管理层审批。公司银行相关存款金额真实、准确。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补充披露上述内容。

二、说明并披露是否存在通过银行进行资金归集或呈现余额管理的情形

公司银行账户均由公司及子公司独立开立,各主体独立支配资金。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营业部等银行机构。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进而对公司及子公司账户资金进行向上归集的情形;不存在按照“零余额管理”方式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余额管理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通过银行进行资金归集或呈现余额管理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声明:“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独立开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永兴材料及其子公司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不存在与永兴材料及其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现金管理合作协议》等协议,不存在任何资金池管理、资金共管、资金归集或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补充披露上述内容。

三、持有大额货币资金的情况下新增债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资产结构和债务结构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一)新增债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和借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 6月30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货币资金余额66,631.1444,211.4736,563.0455,064.71
其中:募集资金余额--3,578.905,686.65
受限货币资金余额-45.0025.00-
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66,631.1444,166.4732,959.1449,378.06
短期借款4,894.395,6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注)1,953.50---
长期借款13,674.50---
借款合计20,522.395,600.00--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借入专项借款15,628.00万元,2019年6月末将其中未来一年内到期的1,953.50万元转

列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项目。

1、满足锂电材料业务的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银行融资,主要用于满足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主要为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和年产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选矿厂两个项目)的资金需求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6月30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36,599.3223,880.49726.10-
年产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选矿厂项目13,932.818,196.6438.36-
合计50,532.1332,077.13764.46-

2017年,公司开始布局锂电材料业务,以自有资金先行投资了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和120万吨/年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选矿厂两个新项目。2017年以前,上述项目投资金额尚较小,公司未进行银行融资亦能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2018年末和2019年6月末上述两个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分别达32,077.13万元和50,532.13万元,随着该等项目进一步投入,对公司资金需求量增长较快。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规划,公司除了通过自身经营积累资金外,加大了外部融资力度,从而满足中长期的资金需求。

公司于2018年下半年开始增加了银行借款,其中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借款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借款15,628.00万元,该贷款指定用于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等。

2、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支付日常运营资金及工程项目资本支出等。2016年至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16,325.70万元、403,124.03万元、479,434.96万元和248,176.74万元,2016年至2018年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23.11%,营业收入保持逐年高速增长。同时,公司作为国内不锈钢长材的龙头企业,预计未来仍将

持续增长。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量不断加大,以适应不断增加的资金需求。

(二)公司资产结构和债务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1、公司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单位:%

公司名称2019年 6月30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太钢不锈42.8346.9045.6638.68
华菱钢铁20.7928.4319.3928.16
宝钢股份14.4314.1213.4010.25
西宁特钢35.2537.2930.8845.00
凌钢股份61.1847.2041.6850.81
ST抚钢6.6912.0643.3531.10
行业平均30.2031.0032.3934.00
永兴材料30.8318.9315.4824.17

报告期内,2016-2018年各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比重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数,但处于行业中等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4.17%、15.48%、18.93%和30.83%,其中2019年6月末上升明显,主要原因系公司为满足新建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而借入银行借款所致。

2、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单位:%

公司名称2019年 6月30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太钢不锈30.0131.1729.9723.45
华菱钢铁40.8640.7639.8533.45
宝钢股份37.8835.8338.0638.14
西宁特钢38.1529.6527.9927.19
凌钢股份44.4940.7733.0731.13
ST抚钢48.5545.5453.6557.34
行业平均39.9937.2937.1035.12
永兴材料51.2653.7759.6165.74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明显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数,且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存货和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资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强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65.74%、

59.61%、53.77%和51.26%,呈现逐渐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包括募投等工程项目持续投入以及对外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3、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单位:%

公司名称2019年 6月30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太钢不锈72.0771.6679.9465.18
华菱钢铁84.4077.8279.4192.27
宝钢股份89.7991.3792.8687.79
西宁特钢71.6274.0574.0380.53
凌钢股份96.3799.4378.6383.52
ST抚钢30.1025.2989.9895.36
行业平均74.0673.2782.4784.11
永兴材料67.7083.4585.6187.11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数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87.11%、85.61%、83.45%和67.70%,其中2019年6月末下降明显,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募投项目新增了长期项目借款所致。

4、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单位:%

公司名称2019年 6月30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太钢不锈54.5257.0863.3068.14
华菱钢铁60.4065.1280.5486.90
宝钢股份45.8143.5350.1850.96
西宁特钢92.4092.9384.7486.73
凌钢股份54.0353.4556.7666.09
ST抚钢48.4347.48111.7883.93
行业平均59.2759.9374.5573.79
永兴材料21.2421.4014.8511.42

公司资产负债率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一贯保持稳健的经营策略,且盈利能力较强,所有者权益逐年增加,银行借款较少,使得资产负债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公司。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1.42%、14.85%、

21.40%和21.24%,总体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及对包括募投等工程项目持续投入等资金需求而新增了银行借款所致。

综上所述,结合公司自身业务特点,公司资产结构和债务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具有合理性。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了解与货币资金和银行融资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检查主要银行账户对账单、明细账,关注主要银行账户及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取得公司银行借款合同并核查借款执行情况;对公司重要银行账户相关资金余额、是否受限、银行借款金额等信息进行独立函证;核查了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分析公司新增债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公司资产结构和债务结构的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银行存款相关金额是真实、准确的;公司不存在通过银行进行资金归集或呈现余额管理的情形;公司报告期内新增银行融资,主要为满足本次可转债新建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新增债务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公司资产结构和债务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银行存款相关金额是真实、准确的;公司不存在通过银行进行资金归集或呈现余额管理的情形;公司报告期内新增银行融资,主要为满

足本次可转债新建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新增债务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公司资产结构和债务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具有合理性。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永兴材料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永兴材料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苗本增 华佳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3日

保荐机构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告知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裁:

王青山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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