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4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徐法根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惠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3号)。公司于2019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202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700万张。
2、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3、初始转股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17.1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4、到期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5、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9444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7亿元的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故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故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故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