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3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徐法根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惠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20年1-6月份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