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材料”、“上市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23日对永兴材料相关人员进行了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本次培训中,永兴材料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方式
2022年12月23日,光大证券持续督导小组对永兴材料的相关人员采用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培训。
三、培训内容
结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重点讲解了董监高的职责、董监高买卖股份管理、信息披露的注意事项。
四、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现场培训,永兴材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有助于永兴材料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业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如意 林剑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