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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股份: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

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为6119人,其中合伙人196人,注册会计师1458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699人)。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申宏波,男,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申宏波自2005年3月起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国内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已为多家企业的股份制改组、IPO以及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涉及行业包括化工、制造业、商务服务、照明灯具、房地产等领域,另外在企业重组审计、收购企业的尽职调查等方面也具备丰富的经验。

赵君,男,管理学硕士,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资格,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赵君自200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国内上市公司审计,已为多家企业的股份制改组、IPO以及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互联网、医药、房地产等领域,另外在债券发行审计、企业并购尽职调查等方面也具备丰富的经验。

(三)业务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其中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其中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240。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申宏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君,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企业并购审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类型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1次
行政监管措施3次5次9次2次
自律处分1次2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审议、聘请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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