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监事推选的陈志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陈志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志浩先生简历详见2020年10月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且有保底利息保障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