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2020年12月22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2月2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包中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组织和业务架构,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目标和责任,促进各业务板块的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医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202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