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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地点: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8、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5月14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健、钟刚、饶威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分别进行述职。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议案9、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5、6、7、1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邮件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5: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袁伟峰电话号码:0791-82136386传真号码:0791-82136386电子邮箱:fxzqb@fengxing.com联系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的格式附后。特此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60”,投票简称为“凤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凤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对此承担相应结果。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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