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有关规定,将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09月08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988,706股,发行价格17.71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999,983.26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3,640,555.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0,359,427.9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9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17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715,650.02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19,870.00元),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2,301.57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销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2年3月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5年9月,公司全面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20年7月,公司根据当时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开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9月1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符合要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南昌康富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符合要求,四方监管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人 | 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元) | 用途 |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 | 1317090029200562865 | 0.00 | 用于12~3000kW新能源电机及船电集成系统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借款 |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 | 34050175640800001621 | 0.00 | |
南昌康富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50020188000676551 | 0.00 | |
合 计 | 0.00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均已完成注销。
三、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因工作人员对制度理解有偏差,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未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补审议了《关于募集资金账户设立的议案》,对2021年非公开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设立进行确认与补充授权。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及关键人员的合规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附表1: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035.9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71.5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061.5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600.00 | 17,600.00 | 17,6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有息借款 | 否 | 8,400.00 | 8,400.00 | / | 8,4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12~3000kW新能源电机及船电集成系统制造项目 | 否 | 9,035.94 | 9,035.94 | 2,171.57 | 9,061.55 | 100.28 | 2023年 4季度 | 详见注释 | 详见注释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35,035.94 | 35,035.94 | 2,171.57 | 35,061.55 | 100.0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2~3000kW新能源电机及船电集成系统制造项目较预期计划有所延迟,主要系项目建筑工程分两期建设,二期建设受大环境影响,工程多次停工,建设进度比预期计划滞后较多。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11,084.9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0日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1】第6-10002号《审核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已于2021年11月3日完成了上述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2~3000kW 新能源电机及船电集成系统制造项目主体已完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投入生产,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