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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2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凤形股份股票代码:002760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266号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泰豪信息大厦1楼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3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4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 16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8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 19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0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26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简称全称及注释
报告书、本报告书《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凤形股份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豪集团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泰豪集团协议受让陈晓、陈也寒持有的上市公司6,251,805股股份的行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陈功林、陈静、陈也寒
《合作备忘录》2018年11月19日,泰豪集团与陈晓、陈功林、陈静、陈也寒签订的合作备忘录。
《合作备忘录补充约定》2019年10月21日,泰豪集团与陈晓、陈功林、陈静、陈也寒签订的合作备忘录补充约定。
《股份转让协议书》2019年10月21日,泰豪集团与陈晓、陈也寒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华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0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2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80604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综合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人工智能等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产品和空调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及工程设计、安装、节能改造等综合技术服务;汽车(含小轿车)、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的销售、服务;产业投资及其管理、咨询、综合技术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物业管理、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3年04月20日至2043年04月19日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泰豪信息大厦1楼
联系电话0791-8202896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架构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泰豪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黄代放先生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控制泰豪集团58.28%的股权,为泰豪集团实际控制人。

51.48%49.52%
29.71%28.57%28.57%13.14%

南昌珝泰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黄代放

黄代放南昌泰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南昌泰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昌诚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泰豪集团6名自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核心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泰豪集团控制企业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江西泰豪科技广场有限公司10,000100%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管理咨询及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资质证或许可证经营)
2泰豪集团上海实业有限公司5,000100%从事发电机、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业管理;汽车、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暖电安装建设工程作业,水电安装(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软件开发,动漫制作,影视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泰豪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5,777.09港币100%进出口业务。
4泰豪产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090%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非金融性投资及投资管理,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基础设施工程及智能节能工程的设计、项目管理和施工,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须持行政许可证经营))
5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80%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泰豪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80%园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咨询服务;文化创意项目、创业型、中小型企业的引进、孵化及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组织文化创意科技产品及项目展示活动;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房屋租赁;投资管理(金融、期货、保险、证券除外);仓储服务(易制毒及化学危险品除外);物业管理;园林景观工程规划、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上海兴电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00079%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8深圳泰豪晟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70%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创业资本、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参与设立股权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创业投资。
9泰豪创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00060%数字创意产品开发与经营;与数字创意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等衍生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计算机图像(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计与制作;园区建设;对各类行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管理;技术服务;咨询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00060%智能建筑产品、LED照明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批发销售智能建筑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该企业2006年12月25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6年12月26日后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1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2,00058.33%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金融、证券、期货、保险除外);产权经纪;企业管理咨询(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20,000100%高等教育;自考助学教育;职业中专教育;学业证书教育;短期培训教育
13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000100%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14江西泰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500100%计算机软件工、计算机网络技术员、动漫与软件服务外包培训等职业培训
15赣资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35%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北京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00060%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泰豪集团外,黄代放先生控制企业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南昌珝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32049.52%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产权经纪。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泰豪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

泰豪集团的经营范围为“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综合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人工智能等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产品和空调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及工程设计、安装、节能改造等综合技术服务;汽车(含小轿车)、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的销售、服务;产业投资及其管理、咨询、综合技术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物业管理、房屋出租。股权投资及相关信息咨询。”泰豪集团已形成智能电力、军工装备、创意科技、智慧城市、创业投资业务为主的发展格局,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2、泰豪集团简要财务状况

泰豪集团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8年末2017年度/2017年末2016年度/2016年末
总资产839,189.25828,972.53705,311.40
净资产386,494.01285,037.84275,458.76
营业收入164,377.82125,539.60118,627.12
净利润42,023.5143,132.00105,913.91
净资产收益率10.87%15.13%38.45%
资产负债率53.94%65.62%60.95%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及诚信记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职务身份证号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1黄代放董事长3601021963********中国南昌
2李华董事、总经理3601031960********中国南昌
序号姓名职务身份证号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3邱军董事3604221973********中国贵阳
4熊必成董事3601021972********中国南昌
5黄三放董事3601211977********中国上海
6万晓民监事会主席3601041957********中国南昌
7钟华监事3601021971********中国南昌
8艾强监事3601021969********中国南昌

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600590128,569,27214.8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为战略性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进一步增加在上市公司的权益比例,全面推进上市公司的战略性发展,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2018年11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陈晓、陈功林、陈静、陈也寒签署了《合作备忘录》,2019年10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陈晓、陈功林、陈静、陈也寒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补充约定》,同意继续推进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合作以及探讨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

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三、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2019年10月21日,陈晓、陈也寒与泰豪集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泰豪集团已为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决策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变动比例
泰豪集团11,854,46513.47%18,106,27020.58%7.10%

二、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陈晓、陈功林、陈静、陈也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16.54%、4.06%、4.06%、0.95%,合计25.60%,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泰豪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0.58%,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陈晓、陈也寒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10月2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陈晓持有的上市公司4,852,605股股份和陈也寒持有的上市公司1,399,200股股份,合计受让6,251,805股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出让方):陈晓、陈也寒

乙方(受让方):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股份的情况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凤形股份6,251,80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7.10%),按《股份转让协议书》的约定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协议的约定受让该等标的股份。甲方持有并拟转让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拟转让标的股份(股)标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序号转让方拟转让标的股份(股)标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陈晓4,852,6055.51%
2陈也寒1,399,2001.59%
合计6,251,8057.10%

(三)转让价款支付及过户

本次转让的股份价款合计为150,000,000元,其中向陈晓支付转让价款116,428,576元,向陈也寒支付转让价款33,571,424元。

自《股份转让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凤形股份股份交割过户完成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定增、回购等变更股本事项,则股份数量、股份比例、股份单价应作相应调整,但股份转让总价款不变。

《股份转让协议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合计150,000,000元,其中向陈晓支付转让价款116,428,576元,向陈也寒支付转让价款33,571,424元。乙方向甲方支付协议约定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过户交割标的股份。

(四)协议签订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书》于2019年10月21日签订。

(五)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书》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本次拟转让的股份的权利限制及其他安排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不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

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未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泰豪集团本次为取得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所支付的资金总额、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四、本次权益变动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三)转让价款支付及过户”。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全部来自于银行项目融资借款,不存在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未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银行借款基本情况如下:

借款人贷款人合同编号金额利率期限用途担保
泰豪集团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江银南分高支借字第1941153-001号3亿元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7.36843%2019年4月17日-2022年4月7日购买凤形股份股权最高额质押

2019年4月15日及2019年9月27日,泰豪集团分别将持有的凤形股份5,448,449.00股、6,406,016.00股股份质押给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正常董事会换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董事或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章程中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进行重大变动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 权益变动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一)独立性的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后,凤形股份仍作为独立运营的上市公司继续存续,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均与泰豪集团保持独立。泰豪集团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二、关联交易及规范措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凤形股份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泰豪集团就关联交易作出以下承诺:“将尽量避免与凤形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严格遵守凤形股份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凤形股份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凤形股份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凤形股份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凤形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同业竞争关系及规范措施

凤形股份的主营业务为从事耐磨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交易如下: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2019年9月30日,上市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康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富科技”)51%股权的议案。在康富科技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后,泰豪集团为康富科技存续的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担保类型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履行完毕债权人
康富科技最高额保证2,600万元2017.7.182020.7.18浦发银行南昌分行
康富科技最高额保证1,000万元2018.12.192019.12.18招商银行南昌分行

除上述担保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其他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2019年4月,泰豪集团协议受让陈功林、陈静持有的上市公司6,406,01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7.28%,转让价款合计为152,847,541.76元。2019年4月协议转让后,泰豪集团共持有上市公司11,854,46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3.47%。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上市公司股票事实发生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泰豪集团受让上市公司股票的事实发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人泰豪集团2016年、2017年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瑞华审字【2017】36010133号、瑞华审字【2018】3601014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8年由江西中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中晟审字【2019】第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泰豪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6,443.9866,527.2535,499.2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240.00
应收票据271.0826.1134.18
应收账款18,334.7320,394.3811,121.22
预付款项51,640.4238,218.9020,852.87
其他应收款87,387.7178,362.6779,119.02
存货74,602.2580,939.3983,022.16
其他流动资产1,448.566,523.951,675.78
流动资产合计290,128.73290,992.66237,564.4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6,743.33180,468.45194,491.15
长期股权投资79,547.9875,411.6492,987.62
投资性房地产912.401,002.511,054.50
固定资产123,900.8498,036.8769,375.95
在建工程128,666.15142,121.6370,894.31
无形资产34,754.9336,102.3532,594.28
开发支出2,441.522,633.152,677.55
长期待摊费用763.45742.961,261.57
递延所得税资产1,329.931,460.312,409.98
非流动资产合计549,060.52537,979.87467,746.91
资产总计839,189.25828,972.53705,311.40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6,469.0963,235.0074,690.00
应付票据13,819.2714,811.9017,031.28
应付账款30,951.7618,971.9716,476.49
预收款项43,438.494,240.144,462.72
应付职工薪酬845.13799.96583.40
应交税费17,913.8318,077.7619,503.39
应付利息351.53384.26351.03
其他应付款41,495.94170,290.67110,665.7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900.0040,300.0023,300.00
流动负债合计256,185.04331,111.66267,064.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89,354.27205,717.10117,199.00
应付债券--36,000.00
长期应付款200.00200.00200.00
专项应付款1,180.001,130.001,13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5,775.945,775.948,259.58
非流动负债合计196,510.20212,823.04162,788.58
负债合计452,695.24543,934.69429,852.64
所有者权益:
股本70,000.0020,000.0020,000.00
资本公积0.330.330.33
其他综合收益-8,444.38-8,444.38-506.66
盈余公积7,977.697,977.697,977.69
未分配利润194,791.13167,151.86142,286.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64,324.77186,685.49169,757.62
少数股东权益122,169.2598,352.35105,701.14
股东权益合计386,494.01285,037.84275,458.7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839,189.25828,972.53705,311.40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64,377.82125,539.60118,627.12
其中:营业收入164,377.82125,539.60118,627.12
二、营业总成本150,480.85121,299.38145,522.34
其中:营业成本110,125.6881,382.4694,423.73
税金及附加2,055.414,482.884,340.10
销售费用9,401.378,367.517,566.03
管理费用17,310.0612,741.4614,946.84
财务费用12,569.2413,839.9414,625.53
资产减值损失-980.91485.139,620.10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353.6224,439.36144,067.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730.68-225.954,403.2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56-
其他收益2,339.7510,317.3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5,590.3338,992.37117,171.92
加:营业外收入2,674.049,320.004,633.7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476.94
减:营业外支出763.941,204.534,806.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82.7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7,500.4447,107.83116,999.07
减:所得税费用5,476.933,975.8311,085.1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2,023.5143,132.00105,913.9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2,023.5143,132.00105,913.9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4,384.2413,266.4126,858.22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639.2729,865.6079,045.6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083.17-844.4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937.72-506.66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937.72-506.66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937.72-506.6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145.44-337.78
七、综合收益总额42,023.5130,048.84105,069.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7,639.2721,927.8878,539.0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4,384.248,120.9626,530.4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9,080.87136,793.90104,175.09
收到的税费返还1,064.391,778.701,416.9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7,497.82115,161.9263,268.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7,643.09253,734.52168,860.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4,359.4096,652.0385,366.6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590.0411,730.299,920.83
支付的各项税费13,088.3113,661.0110,346.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5,797.4477,121.6165,450.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6,835.18199,164.94171,085.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07.9054,569.58-2,224.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908.5438,757.73128,262.4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875.406,321.355,966.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7.142,324.7195.72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04.2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21.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901.0846,999.59134,845.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8,428.4084,297.0762,791.91
投资支付的现金3,661.4629,038.0444,085.0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5,897.338,098.3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14.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089.86107,437.78117,189.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88.78-60,438.1917,655.9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1,284.44698.60121.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284.44698.60121.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4,667.05159,893.10121,59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5,951.49160,591.70121,741.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17,195.8084,830.00112,903.1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6,183.4336,083.5517,418.6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2,858.4619,179.73448.6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544.362,903.0814,230.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0,923.58123,816.63144,551.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72.0936,775.07-22,810.9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7.0982.4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352.9730,869.37-7,297.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057.1034,187.7341,485.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704.1365,057.1034,187.73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议;

(四)信息披露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五)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承诺及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说明;

(七)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华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华

年 月 日

附表一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凤形股份股票代码0027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266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1,854,465 持股比例: 13.47%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6,251,805 变动比例: 7.10%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2019年4月,泰豪集团协议受让陈功林、陈静持有的上市公司6,406,016股股份。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否□
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华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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